1、上派学区中心学校“美德之星”评选方案为积极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到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活动中来,增强道德意识,养成文明习惯,争做有道德的人,经研究决定,在原先评选“美德少年”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美德之星”评选活动,现制定“美德之星”评选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立德树人为目标,以广泛参与、自我教育为着力点,以自我认星、自觉争优、争当美德少年为基本原则,立足未成年人道德实践和道德养成,引导广大学生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参
2、加道德实践活动,形成学习美德、践行美德、弘扬美德的浓厚氛围,培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选范围:二至六年级在校学生。三、活动内容 1、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推荐,每班推荐 1 人为“美德之星”候选人。2、表彰名额:全校共评选表彰 20 名“美德之星”标兵和 30 名“美德之星”(其中确保每年级组至少有 3 人获得“美德之星”标兵称号)。3、 推荐标准: 知晓、背诵、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明白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的道理,立志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遵章守纪、举止文明、保护环境、诚实正义、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弘扬雷锋精神、争做志愿者。学习勤奋、创新发明、乐观向
3、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与“学习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学会自理、常做家务、勤俭节约、生活朴素。近 2 年内在各类德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至少有一项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四、评选步骤: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要工作步骤如下: 1宣传发动阶段(9 月 30 日10 月 8 日)。2学校评选阶段(10 月 15 日10 月 20 日)。各班按照名额分配要求,对照“美德之星”评选标准,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师生进行民主评议推荐,产生相应人选,最终确定本班推荐人选,并将推荐名单、推荐表纸质材料(从学校网站公告栏下载,一式 2 份)在
4、10月 16 日前上报至少先大队部高梦涵老师,个人事迹只需在推荐表表内打印即可(不收手写稿),不需另附。同时将候选人推荐表(含 300 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和一张 JPG格式的证件照(或学习生活照)发送至电子邮箱或当场送交。联系电话:68236908,电子邮箱:。3审核公示阶段(10 月 20 日10 月 30 日)。学校对各班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委进行评选,评出 20 名“美德之星”标兵和 30 名美德之星,并作为参选县、市“美德少年”后备人选。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班要把开展争当“美德之星”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好新时期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
5、体,抓好活动落实工作。 2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班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把评选活动转变为广大未成年人提升道德品质,争做“美德之星”的自我教育过程。要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美德之星、做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把学习、宣传“美德之星”作为促进德育工作,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力抓手,努力取得实际效果。 3坚持标准,公正公开。各班要坚持推荐标准,本着公正公开原则,真正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生动展示我校广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确保评选公正严肃。 4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班要综合运用展板、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美德之星”先进事迹和可贵品质,努力营造全校师生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使争当“美德之星”成为全校学生的自觉行动。“美德之星 ”评审登记表附后 2018 年 9 月 30 日上派学区中心学校“美德之星”(美德少年)班级姓名性别班主任事迹简介(200-300字左右,包括获得荣誉)班主任推荐辞201 年 月学 校意 见201 年 月评审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