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内乡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乡 镇 行政村 社 区建筑面积1.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2.文体广场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1.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能满足文化方面各功能活动要求。2.文体广场原则上不低于800平方米。1.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能满足文化方面各功能活动要求。2.文体广场原则上不低于800平方米。功能设置3.设有多功能厅、图书分馆和阅览室、培训室和共享工程活动室并配备相应设备,有室外活动场地。3.室内设置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数字资源室、多功能教室等。4.有一个简易戏台(长10米、宽5米、高0.8米),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含一套音响和部分乐器)
2、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含一个篮球场,2个乒乓球台,1套体育健身器材)3.室内设置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数字资源室、多功能教室等。经费保障4.在落实文化部、财政部规定的免费开放保障经费前提下,乡镇财政拨款的业务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5.县财政拨款的业务经费每年不少于0.3万元。 4.县财政拨款的业务经费每年不少于0.3万元。活动要求5.每年举办综合性大型文体活动不少于1次,举办单向性文体活动不少于8次。6.每年送文艺演出到每个乡镇不少于5场。6.每年组织5次以上群众文体活动。7.每年送文艺演出到每个行政村不少于1场。5.每年组织5次以上群众文体活动。6.每年送文艺演出到每个社区不少于1场。队伍建设7.每个中心要按规定配强配足工作人员,其中专门从事宣传文化工的人员不少于1名,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不少于1名。8.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8.“两委”中确定1名兼职工作人员,政府购买公益文化岗位不少于1人。9.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7.社区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宣传文化服务工作。8.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活动安全9.无重大安全和责任事故。 10.无重大安全和责任事故。 9.无重大安全和责任事故。-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