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区 域 发 展 战 略 推 进 工 作政策动态第 19 期利 津 县 区 域 发 展 战 略 推 进 办 公 室 2017 年 8 月 1 日区 域 发 展 战 略 推 进 政 策 、项 目 、资 金 信 息 (十 二 )【国家政策信息】(一)国务院印发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一是积极落实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用地政策,加大新供用地保障力度,鼓励盘活利用现有用地,引导新产业集聚发展。二是完善财政、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建立示范应用激励和保障机制。三是探索实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及农业设施、农机具抵押贷款试点。允许返乡下乡人员依法
2、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新创业。四是各地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灵活的引才引智政策,采取不改变人才的户籍、人事关系等方式,解决关键领域高素质人才稀缺等问题。五是积极有序推进试点- 2 -示范,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整合创建一批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研究新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试点。(二)财政部等 4 部门印发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 PPP 模式的通知通知在支持政策方面指出,一是大力支持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面实施 PPP 模式工作,未有效落实全面实施 PPP 模式政策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相关预算支出。二是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领域财
3、政资金转型,以运营补贴作为财政资金投入的主要方式,也可从财政资金中安排前期费用奖励予以支持,逐步减少资本金投入和投资补助。三是加大对各类财政资金的整合力度,涉农资金整合中充分统筹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相关支持资金,扩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形成资金政策合力,优先支持民营资本参与的项目。(三)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 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鼓励结合社会资本投资经营配电网、清洁能源局域电网和微电网建设,实现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并降低成本。原则上不再支持建设无技术进步目标、无市场机制创新、补贴强度高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四)农业部印发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促进农业供给侧结
4、构性改革的通知- 3 -通知指出对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粮食烘干仓储、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在通用类补贴机具范围内选取不超过 5 个品目的重点机具开展档次优化,档次优化机具的补贴额按不超过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 30%测算,可以高于(农办机2015 29 号)规定的相应档次最高补贴额及上年补贴额,但增长幅度应控制在 10%以内,且单机补贴额符合(农办财2015 6 号)相关规定。(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一是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
5、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二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三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六)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意见在政策支持方面指出,一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鼓励地方通过直接补助、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和贷款贴息等方式,支- 4 -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开展基地建设、储
6、藏加工、产销对接、产品认证、产地认定、商标注册、保险补贴、培训指导等。二是优化金融保险扶持政策。鼓励各地建立“政府+银行+担保+ 保险” 合作机制,引导银行、担保、保险机构加大对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支持。三是强化科技支撑。鼓励各地开展林业科技下乡服务活动,创新公益性林业科技推广服务方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山东政策信息】(一)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一是支持各市政府、开发区在政策允许和权限范围内,制定投资奖励、贷款贴息、研发补助、设备补贴、培训资助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二是优化土地利用政策。
7、利用存量工业房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兴办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的,5 年内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5 年期满或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允许工业用地使用权人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对土地进行再开发,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可采取规定方式办理并按照市场价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开发区内各类产业用地均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在承租方使用租赁土地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后需办理出让手续时,可采取协议方式。三是- 5 -规范设立变更升级。对于按照核准面积和用途已基本建成的现有开发区,在达到依法、合理、集约用
8、地标准后,支持按程序申请扩区。支持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成效明显、开放引领示范作用大的省级开发区,按规定程序申报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四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开发区按照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市场导向、利益共享的原则,开展跨区域“飞地” 投 资建设,探索跨地区利益分享机制。五是对节约集约用地程度较高、综合实力强、营商环境好的省级开发区,按程序给予扩区、升级、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等激励。对于连续 2 年考核位次在最后 2 位的开发区进行撤并整合。(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物流“ 三化” 及惠民 “三进”、品牌“ 三行 ”、
9、公益属性的民生项目等给予重点扶持。二是落实各项财税政策。落实场地租赁费、房屋租赁费、道路通行费等相关进项抵扣等相关政策。三是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根据国家部署,全面落实工商用电同价政策,开展商业用户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试点。四是确保重点项目用地。物流园区、分拨中心、配送中心、冷链物流等基础性设施用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等带有公益属性的民生项目用地,以及代表实体零售转型创新发展方向的电子商务、购物中心、奥特莱斯业态等项目用地,纳入- 6 -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予以重点保证。(三)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发201628 号文件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在试
10、点示范创建方面指出,一是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行动,涉及县、工业园区、行业系统和企业等层面创建,包括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区域试点示范、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 双创” 平台 试点示范、企业 上云试点示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试点示范、智慧园区试点示范、行业系统解决方案试点示范。二是智能制造培育行动,涉及县、行业系统和企业等层面创建,包括实施智能制造“1+N”带动提升工程、实施“机器换人”工程、实施智能装备首台(套)培育工程、打造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三是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普及行动,涉及企业层面创建,包括开展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试点、全面推进两化融合水平评估、培育发展两化融合第
11、三方服务机构。意见在财税扶持政策方面指出,一是对在国内率先实现重大创新或能替代进口的首套软件系统,实施保险制度补偿。将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项目纳入省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重点支持范围,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二是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结合营改增试点,进一步扩大制造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支持制造企业基于互联网独立开展或与互联网企业合资合作开展新业务。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所得税优惠政- 7 -策。(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 19 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一是培育旗舰企业,在全省开展创建“建筑强
12、市、强县、强企”活动 ,对排名分列前 5 的市、前 10 的县、前 30的企业,各级政府可出台激励政策给予扶持。二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支持银行、保险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发适合建筑业特点的产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信用保险业务,允许建筑业企业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等作为抵押进行反担保。支持优质建筑业企业积极对接并利用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指导建筑业企业充分利用国家和省支持外经贸发展的相关资金、政府引导基金、中非发展基金、丝路基金等相关政策,争取投融资支持。(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 双升” 战 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一是加大财政直接扶持力度。对在齐
13、鲁股权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且直接融资的小微企业,按规定分别给予补助。二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小微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实施优惠的贷款定价。三是积极发展贷款保证保险,财政部门按小微企业“政银保” 贷款本金固定费率基数的 3%计算保费给予 50%的补贴,同时按照相关政策确定的比例承担超赔风险和贷款本金损失的补偿。四是积极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 8 -额不超过 50 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
14、税。五是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12 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 1.2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六是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引导小微企业建立科技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给予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发活动的小微企业研发经费后补助,对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 5%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 10%的比例给予最高 1000 万元的后补助。七是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对优秀小微企业家所在企业,在其申报项目、资金、试点、示范企业和研发、试验中心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企业家,在工程招投标、重点项目、资金扶持、融资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