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协议(合同)签呈单(教务处留存)1 项目负责人2 项目名称3 合同金额(万元)4 学院(部门)负责人意见及签字 本人已审定协议(合同)内容,同意签报。 签字:5 联系方式6 开具发票服务项 目名称7 受理日期1.本表格一式两份,一份由教务处留存,一份由项目负责人留存,项目经费首次到帐后请持本单到教务处和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2.表格 16 项内容由学院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填写;其中第 6 项开具发票服务项目只可填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四类之一,且仅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学院及部门公章)天津科技大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协议(合同)签呈单(个人留存)1 项目负责人2 项目名称3 合同金额(万元)4 学院(部门)负责人意见及签字 本人已审定协议(合同)内容,同意签报。 签字:5 联系方式6 开具发票服务项 目名称7 受理日期1.本表格一式两份,一份由教务处留存,一份由项目负责人留存,科研经费首次到帐后请持本单到教务处和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2.表格 16 项内容由学院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填写;其中第 6 项开具发票服务项目只可填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四类之一,且仅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