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复合材料学会创新成就奖”实施办法(暂行方案)上海是我国复合材料产业重要地域,随着科技的发展与上海城市功能的转变,上海复合材料产业的科技力量地位愈加重要。上海市复合材料学会是上海复合材料科技人员之家,发挥着党联系广大上海复合材料科技人员的桥梁。当今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在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国际环境中,科技创新的作用日益突出,学会在引领广大会员努力自主创新,鼓励广大复合材料科技工作者多出新成果、新人才方面应有新的作为,以唤起更多的复合材料科技人员我国建成世界复合材料强国而贡献力量,为此,上海市复合材料学会特设立“上海市复合材料学会创新成就奖” 。从 2014 年起,每两年评选一次。为了做好创
2、新成就奖的评选工作,制订“上海市复合材料学会创新成就奖”评选办法(下称“办法” )如下:第一条:奖励范围 1、在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创新成就,效果突出,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2、在复合材料科技工作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能提出新观点、新理论、新方案、新设计。实践证明对提高技术水平、提高产生效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重大成效者。3、带领技术团队、组织技术攻关或应对市场竞争等工作中取得新的技术进步、做出重要贡献,发挥了学科带头人的作用。4、能针对热点技术问题,提出有效技术措施,取得关键性突破,推动了技术水平的提高,做出显著成就,得到行业公认者。在上述奖励范围内取得创造性成果都可按“办法”要求申报。第
3、二条:创新成就奖的申报与评审:1、申报(1)第一届评选截止时间 2014 年 9 月 30 日,以后以此类推。(2)申报至少有一名同行专家推荐。不接受本人直接的无推荐报送。 (创新成就奖推荐表见表一)(3)参评要求:申请者提交上海市复合材料学会创新成就奖申请表 (表二),并在申请时的邮件主题中注明“创新成就评奖“字样。(4)参评资料和申请表请递交到: 。2、创新成就奖的评审创新成就奖的评审工作,以学会理事会为主,聘请科技上造诣较深、学风严谨、办事公正的各行业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论文的评审工作分三步进行,即:第一步,预审:由作者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按“上海市复合材料学会创新成就奖申报表”(表
4、二)的内容要求逐项审查,包括申报内容是否真实,无抄袭、无剽窃现象,申请人排名次序核实等,同时提出推荐意见。不能用“同意”两字替代,并签字或盖章。第二步,同行专家分审:由评审委员会主管人员将申报的资料分送给同行专家进行分审,每个申报奖项由两位专家审阅,并填写“上海市复合材料学会创新成就奖分审表” 。第三步,终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分审意见,综合平衡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评审员按终审报奖数进行投票,超过报奖总篇数的票,一律按废票处理,并按评审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有效。填写终审表及评审汇总表,最后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意见,两个月后如无异议由上海市复合材料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正式发布。3、争议的处理(1
5、)对获奖的一般性争议,如作者增减、排名次序等,由申报部门负责处理并报评审委员会备案,信函申诉以发出日邮戳为凭。(2)凡属于内容方面的争议或有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情况,由申报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由评审委员会裁决。(3)对获奖提出争议者,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采用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理由,具体证明材料。(4)各级评审组织应及时处理争议,如争议未能在授奖前处理完,应暂缓授奖,或另作处理。(5)处理争议应秉公负责,实事求是。第三条:奖励等级和标准1、奖励等级三名全部注明“上海市复合材料创新成就奖”字样,不区分等级。2、奖励标准采用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为主的办法。颁发荣誉证书作为精神奖励,同时颁发奖金,奖金:人民币 10000 元(奖金根据当年情况可能有所更变) 。第四条:奖金领取1、获奖的奖状和奖金由上海市复合材料学会颁发,合作项目若申报时未具体说明,奖状和奖金由第一署名人领取并负责处理。2、获奖人的奖金在通知本人三个月内持身份证到学会领取,过期不领者,奖金转为创新成就奖基金。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上海市复合材料学会理事会,如有未尽事宜,亦由理事会负责处理。本办法经上海市复合材料学会征求意见后由常务理事会通过并由 2014 年试行实施,同时报上海市科协备案。上海市复合材料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