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益性岗位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根据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关于下达x年x第二批购买公益性岗位计划的通知(xx415号)文件精神,为帮助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经与x、市级相关部门对接,争取公益性岗位购买政策,重点用于帮助解决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产能企业职工、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失业人员中“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为认真做好第二批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和安置工作,将政策落到实处,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援助对象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本区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1.有劳动能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以x区x年零就业家庭统计台账登记人员为准);2.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4.夫妻双方失业或一户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失业,无其他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5.离异、丧偶者抚养未成年人子女或赡养老人,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6.城乡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