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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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仙居县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规范建设企业的准入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现针对仙居县范围内,开展非居民分布式光伏业务拟享受县补贴的光伏发电建设管理,作如下规定。一、仙居县非居民分布式光伏企业规范要求(一)规范要求1.光伏企业需注册在仙居县范围内,且实到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投资、建设或运营的专业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专业销售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总公司在仙居设立的分公司以总公司为准。2光伏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有售后

2、服务网点并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租房合同或自有房产不动产证原件,提交复印件)3.光伏企业需提供 5 人及以上(至少 2 人具有电工上岗资格证书)的仙居县范围内连续缴费社保证明。(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分公司以总公司为准)4.光伏建设企业必须具有建筑机电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光伏运维的企业必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分公司以总公司为准,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委托第三方的需出具合同)5.光伏建设企业需具备完善的光伏安装运营维护管理制度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光伏运营安全。6.企业出具承诺书,

3、严格按本规定的各项要求履行,保障光伏安装质量及后期维保,确保光伏运营安全,自觉接受并配合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等质量抽查。7.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二)规范企业认定流程各光伏企业提供仙居县光伏企业登记表(附件 1)和相关资料装订成册报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相关资料包括: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社保证明、组件质量相关证明、租房合同、承诺书等)县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县发改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开发布规范企业名录,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三)否决条件光伏企业存在以下情形,取消认定资格:1.提供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2.申报手续不

4、完备,申报表编写不符合规定。3.其他不符合申报规定的。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光伏企业安装的光伏项目,不可享受县补贴。已准入企业未按准入要求开展业务的、累计被投诉三次以上且情况属实的或三个月内无业务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规范企业资格。二、光伏项目产品质量要求1.项目采用的光伏组件必须符合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其生产企业需进入工信部名录。必须是经国家认监委或省级质监部门批准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认证且达标的产品,且必须为 A 级品。多晶不低于 265 瓦/块,单晶不低于 275 瓦/块 。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率不得低于12%。(提交由生产厂家提供 10 年质保和 25 年功率有限质保的生产企业质

5、保证明原件,即运行第 12 年不低于额定功率90%,运行第 25 年不低于额定功率 80%。)2.项目使用的并网逆变器必须是经国家认监委或省级质监部门批准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检测认证且达标的产品,并提供 10 年的质保。鼓励采用经 CQC 国家光伏产品“领 跑者 ”认证计 划认证 的产品。 (提交企 业营业执照及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厂家 10 年质保证明原件。 )3.项目采用的电缆必须采用铜芯电缆,其中直流电缆采用中国质量中心认证的光伏专用电缆,保障 25 年的使用寿命。(提供生产企业 5 年质保证明原件和 25 年免费进行更换的承诺)4.项目采用的光伏支架必须采用铝合金、不锈钢、热镀

6、锌等防腐防锈材质。5.项目采用的配电箱必须为成套配电箱,其中:表箱材质要求采用不锈钢材质。箱内并网设备必须配备符合安全需求的闸刀、断路器、浪涌保护器。成套箱必须提供 3C 认证和出厂检验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及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6.光伏发电装置必须具备实时监测功能,发电量等有关信息要具备接入移动设备 APP 的能力。三、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其备案、验收、并网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四、光伏企业其它要求1.光伏企业须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合同,且须向用户开具发票。2.在企业建筑物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顶端屋顶地面平均高度不得高于 2.5 米。光伏板下方四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围

7、合。3.光伏企业在项目的安装和运维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4.光伏企业,对安装主体屋面的合法性负责,违章建筑上安装光伏组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项目安装的企业承担。5.重要集散广场、主要道路两旁、河网两岸、历史文化名胜等区域,确需加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时,应严格按照浙江省既有民用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导则要求进行设计加装。6. 所有要求县财政补贴的光伏企业在开展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务前,先按规定向县发改局进行规范企业认定,未进入规范企业名录的企业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不享受县级财政补贴。若财政补贴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执行。五、附则1.本规定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2.本规定自发之日起,新增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按本规定执行。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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