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特困家庭大病医 疗 慈善救助金申 请 初 审 表注:救助条件:1、岳阳市辖区户口(不包括县、市);2、本人 为低保对象;3、患有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红斑狼疮、肝硬化、 脑溢血后遗症等 7 种重大疾病。患者须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方可救助。所需资料:申请救助报告(盖乡、 镇、街道办和村、社区公章)、户口薄(复印件)、身份 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盖区救助局章)、低保存折(复印件)、市级以上病例诊断书(原件)、医保报销以后的住院结算单(原件)。所需 资料一式两份。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年龄 政治 面貌 联系电话称 谓 姓 名 从事何种职业家庭 成员 情况照片申请理由年 月 日,本人经 医院确诊为 。患病以来共开支医疗费用 万元(其中个人自付部分为 万元)。申请人签名:区社会救助局审查意见经核实,该患者从 年月纳入低保,保障至今,保障标准为 元/月。审核人签名(盖章):年 月 日区慈善总会初审意见经审核,该患者本次提供票据总费用 万元,其中个人自付部分为 万元。资料齐全,同意申报。审核人签名(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