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宿州市埇桥区林长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皖发2017 32 号)及 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 宿州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宿办秘 201763 号)精神,有效保护、科学经营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1、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严格保护、合理利用、惠民富民,以保护修复林业生态、提升森
2、林质量效益等为重点,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林业工作长效机制,为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埇桥提供制度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理念,加 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定重点,分类指导,统筹好重点、关键区域,实行一乡一策、一村一策,解决好资源保护发展中
3、的突出问题。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森林的良好氛围。(三)主要目标到 2018 年 3 月底前,全区建成林长制体系,并覆盖全区国有林和重要的森林生态功能区。到 2021 年,全区造林绿化 16.15 万亩,其中完成人工造林工程 14.55 万亩、封山育林工程 1.8 万亩(其中新封 1.6 万亩,续封 0.2 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 27.8%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 31%以上;完成森林质量提升 39.48 万亩,其中:新造林地保育 14.55 万亩、未成林地保育 1.33 万亩、退化林修复
4、3.6万亩、森林抚育 20 万亩;年均增加森林蓄积量 11.9 万立方米,森林总蓄积量达到 440 万立方米以上;实现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林业总产值达到 232 亿元以上。到 2030 年,生态文明相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进一步和谐 ,林业产业结构更加合理,森林湿地基本实现可持续经营。(四)组织形式1、分级设立林长。建立区、乡、村三级林长体系。区级设立总林长,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立副总林长,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分乡镇、骨干道路及河流、国有林场设立林长,由区四大班子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协助区级林长开展林长制工作。乡级设立总林长、林
5、长,总林长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林长由班子成员担任。乡镇林业站协助乡级林长开展林长制工作。村级设立林长,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实行村干部包组制度,协助村级林长开展林长制工作。2、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区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区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为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委、区编办、区发改委、区教育体育局、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人社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市场监督局,各成员单位确定 1 名分管负责人为联络员。各乡镇根据当地实际,建立林长会
6、议制度。3、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区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主要分管同志为组成人员。各乡镇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五)工作职责1、林长的职责。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和利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对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检查、监督下一级林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2、林长制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省、市、区决策部署;牵头研究制定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协调、推动和督促全面
7、推行林长制措施的组织落实。3、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林长制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区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区委办、区政府办:负责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及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交办事项和现场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区委组织部:负责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为推动林长制工作运行提供组织保障。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组织开展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等宣传报道工作。区监察委:依法追究行政监察对象的损害森林资源行政责任,并
8、对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编办:协调推进林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林业行政管理职能配置和调整意见,科学核定机构和设置编制。区发改委:负责协调推进造林绿化、资源保护、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组织协调林业规划和政策实施,协调造林绿化和资源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区教体局:负责在中小学和幼儿园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加强校园绿化建设。区经信委:协调工业化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有关问题。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林长制工作经费,协调林业建设和生态补偿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区审计局:负责对林业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审计监督,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区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
9、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落实问责处理决定;把林业生态法律法规纳入教育培训内容;指导做好相关评比表彰工作,落实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相关待遇。区国土资源局:协调非煤矿山开采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矿山生态修复;组织并监督实施森林、林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统一确权登记。区环保局:负责自然保护区环保监督管理;负责林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监管;组织指导绿色发展行动。区规划局:组织区域内的绿化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增加城镇绿量;负责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规划审查工作。区交通运输局:组织指导农村公路两侧护路林建设。区农委:负责农田项目区防护林建设工作。区水利局:负责湖泊、河渠、水库等水域周围的造林绿
10、化,组织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区林业局: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承办区级林长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区文广新(旅)局。负责指导开发森林旅游产品,提升森林旅游景观,加强森林旅游公益宣传。协助制定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拓展森林旅游发展空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利用的市场监管。乡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由各乡镇结合实际确定。二、主要任务(一)实施“增绿增效 ”
11、,推进国土绿化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一是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完成年度造林任务;二是切实推进长防林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示范项目、森林长廊、石质山绿化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三是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四是深入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实现高标准、高质量、的创建目标。发展特色经济林。大力发展薄壳山核桃等名特优新树种。充分利用现有宜林地和疏林地,以及低产低效林、人工纯林改造,加快特色基地造林。对有培育前景和增产潜力的经济林,以集约经营、增加产量为目标,全面进行低产林技术改造,促进达到丰产林标准。鼓励企业通过“ 企业+基地+农户”形式,建立合作社,使企业与农户形成利益共享
12、、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加强中幼龄林抚育。应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经营培育,进一步调整优化森林结构,大力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提高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提高林地生产力,增强森林综合效益。以用材林和防护林为重点,实行分类经营、定向培育、分别指导,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全面提升森林的多种功能,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改造低产低效林分。科学合理确定改造对象和改造模式,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增强森林综合功能和效益。通过结构调整、树种更替、补植补造、封山育林、林分抚育、嫁接复壮等多种方式,使林分年生长量、单位面积蓄积量、经济林地产出率、林农收入、森林生态效益五个方面得到大幅度提升。有效提升森林质量。一是全面推进森林抚育经营
13、和退化林修复,优化树种混交结构,增强森林综合功能和效益;二是实行人工商品林集约经营。以速生丰产、大径级用材林为培育重点,积极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三是大力发展木本油料林、林下中药材、苗木花卉等新兴产业。(二)开展“管绿护绿 ”,加强资源保护突出林地保护管理。一是严格按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二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加强森林防火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成立区级森林防火管理机构,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二是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三是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提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保障水平;四是动态完善森
14、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结合国有林场改革加强专业扑火队伍和信息化平台建设,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0.5以内。强化森林经营管理。一是严格加强公益林管护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制度,控制商品林主伐;三是对重点区域(高铁高速、国省道沿线、旅游景区景点、水源保护地、国防设施、生态脆弱区)实行禁伐或限伐。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一是继续加大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二是联合加强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繁育行为;三是继续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全面实行挂牌保护工作。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一是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机制;二是及时有效科学开展林业有害
15、生物防治工作。继续实施无公害航空作业防治,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水平,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9以下,防治效果明显提高,森林资源安全得到充分保障。推进依法治林管林。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将林业执法关口前移,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林业法律知识和生态道德意识。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盗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以及非法生产、非法收购、非法经营、非法加工、非法运输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曝光力度,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提升“绿色效益 ”,增加农民收入做强林产工业。坚持扶优扶强,加快淘
16、汰落后高耗低效企业和缺乏市场竞争力的林产品,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加快行业转型升级,引进和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工艺,延长产业链,转变增长方式。重点发展杨木产业精深加工业,引导产业集聚,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集群。做大林下经济。以基地建设为载体,整合优势资源,启动实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工程,重点培育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旅游等产业,着力建设以斛城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为代表的的林业龙头企业,以林药、林农模式为主的林下经济助推器,实现集约经营、以短养长,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致富新路子。培育林业经营主体。采取多种方式兴办林业专业合作社,促进林业要素
17、有序流动和有机组合。支持各类林业经营主体参与林业开发建设,逐步扩大其承担的涉林项目规模。鼓励各类林业经营主体自愿组织联合、合作,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现代林业产业化企业等参与市场竞争。优先做好林业助力扶贫开发。一是积极谋划和编制林业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惠农富民奖补政策,形成长效林业扶贫开发模式;二是因地制宜整合森林资源,采取联合经营的方式发展林下经济和其它富农项目;三是依托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林业新型经济体,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经营。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推进林长制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进度安排,抓紧制定工作方
18、案、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林长制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发布和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及时跟踪林长制实施进展,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通报表扬,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同时,将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计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三)强化考核问责。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严究,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