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深度要求专心-专注-专业附件1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深度要求1.总则1.0.1 为加强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要求。1.0.2 本要求适用于北京地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项目设计。其它与非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同的深度规定或要求未列入本要求,设计时应符合相关规定或要求。1.0.3 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一般分为技术策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制构件加工设计五个阶段。对于比较简单的装配式建筑,方案审查后即可进行施工图设计。结构施工图设计除应满足计算和构造要求外,其设计内容和深度还应满足预制构件制作详图编制和安装施工的要求。1.0.4 设计说明应有包含以下内容:装配式技术配置情况说明;标准化设计、预制率、装配率、建筑集成技术设计、构件加工图设计分工、协同设计及信息化技术应用说明;节能设计要点;一体化装修设计说明;预制构件及连接节点的防火措施和防水做法等。1.0.5 装配式建筑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深度应满足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