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物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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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杂物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曳引式)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企业自检人员 维护保养单位(盖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1、 “控制方式” 填写用的代号:控制方式手柄开关控制、自动门手柄开关控制、手动门按钮控制、自动门按钮控制、手动门信号控制集选控制并联控制梯群控制代号 SZ SS AZ AS XH JX BL QK2、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 、不合格项填写“” 、无此项填“/” 。自检结论栏根据相应自检结果填写“合格” 、 “不合格”或“无此项” ,每个自检结论栏只填写唯一的结论。3、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

2、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4、所有项目的自检结果、自检结论及表格中的数据应根据电梯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应有空项,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填写无此项。5、对于按照 JG135-2000 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条文序号为 6.6 的项目可以仅检查端站层门是否设置紧急开锁装置;条文序号为 6.8(2)的项目,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中未被锁住门扇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其它标有的项目,可以不检验。6、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第 2.6(3)项) ,应当进行第 7.5(1)项试验。7、本报告书如果填写有误,应画双斜线进行杠改,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更改后应签上自检人员

3、姓名及更改日期。错误之处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或其它方式进行更改。8、本报告书应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手工填写,不得采用复印或其它方式替代填写。9、自检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在整改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没有整改项目则填写“/” 。栏目相应人员处应有维护保养人员及质检员的签名及日期。10、维护保养单位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在本报告书上签字的质检员、维保人员应持证上岗。11、本报告书的封面页必须有维护保养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印章,否则本报告书无效。12、本报告书原件交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存档。杂物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设备品种 型号产品编号 制

4、造日期制造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代码 设备注册代码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安全管理人员 联 系 电 话改造单位名称 改造日期维护保养单位 检验日期维保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层站门数 层 站 门 控制方式设备技术参数轿厢尺寸(mm) 宽 深 高 开门方向检验主要仪器设备万用表 绝缘电阻测试仪 塞尺 线锤游标卡尺 钢直尺 卷尺 便携式检验灯验电器及常用电工工具 其它备注项目 自检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检验结论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资料:(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2)安全技术档案应保存完好,包括: 1.1、1.2、1.3 所述文件资料1.2 的(3

5、)项和 1.3 的(4)项除外 监督检验报告 定期检验报告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杂物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 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其它档案和制度(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1技术资料1.4使用资料(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通往机房或者驱动主机及其附件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的通道应当安全、无阻碍,并且设有固定照明装置;(2)对于人员可进入的机房,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应当设置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

6、打开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机房内部将门打开;2.1通 道及 检修 门 、检 修活 板门(3)门外侧有下述或者类似的警示标志:“电梯机器危险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2.3主 开关(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如果有) 、驱动主机照明(如果有)和机房内、底坑中电源插座的供电电路;(2)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油量适当,无明显漏油。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3)曳引轮槽、卷筒绳槽、链轮齿等不得有过度磨损(适用于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如果曳引式杂物电梯曳引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4)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

7、合以下要求: 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 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杂物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 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在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可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2.5电力驱动杂物电梯驱动主机 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个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2)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完好,运转时不得出现碰擦、卡阻、转动不灵活等现象,动作正常;2机房及相关设备2.8限速器 (3)受检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每 5 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校验结果应当符合要

8、求。2.9接地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导体(PE,地线)可靠连接。项目 自检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检验结论(2)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也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3.3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3)应当设置用以验证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3.5极限开关对于电力驱动的杂物电梯,极限开关应设置在尽可能接近端站时起作用而无误动作危险的位置上。该开关应当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或者限位挡块之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或者轿厢与限位挡块接触期间始终保持动作状态。(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清洁,无渗水、

9、漏水;3.7底坑设施与装置(3)对于人员可以进入的井道,底坑内应当设置停止装置和 2P+PE 型或者以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当 确 定 无 须 使 用 220V 的 电 动 工 具 时 )的电源插座;(1)应当采用缓冲器或者限位挡块来限制轿厢和对重的下部行程。如果在杂物电梯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之下确有人能到达的空间,应当在轿厢和对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设置缓冲器。3.8缓冲器或者限位挡块 (2)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3井道及相关设备3.9限速器绳或安全绳(2)当限速器绳或者安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4.3 防止轿厢移

10、动装置如果允许人员进入轿顶,则轿厢应当设置机械停止装置以使其停在指定位置上,并且在轿顶上或者井道内每一层门旁设置停止装置。 。(1)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有效开锁区域的高度,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4.4 护脚板和自动搭接地坎(2)如 果 杂 物 电 梯 采 用 垂 直 滑 动 门 且 其 服 务 位 置 与 层 站 等 高 , 可 用 固 定 在 层 站 上 的 自 动 搭 接 地 坎 取代 护 脚 板 , 自 动 搭 接 地 坎 应 当 满 足 下 述 要 求 :层门开启时,自动移动到服务位置;在层门关闭作用下收起宽度不小于轿厢入口宽度长度不小于开锁区域的一半加

11、50mm 或者轿底至层门地坎的距离加 20mm无论轿厢在何位置,都与轿底有不小于 20mm 的重叠。(1)轿厢入口处设置的挡板、栅栏、卷帘以及轿门等,应当配有用来验证其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4轿厢与对重(平衡重)4.5轿厢入口 (2)轿门、栅栏、卷帘等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项目 自检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检验结论4.6对重(平衡重)的固定如果对重(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4轿厢与对重(平衡重)4.7安全钳(2)轿厢上应当装设一个在轿厢安全钳动作以前或者同时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 出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扭结、

12、部分压扁、弯折; 一个捻距内出现的断丝数大于下表列出的数值时:钢丝绳类型断丝的形式619 819 919均布在外层绳股上 24 30 34集中在一或者两根外层绳股上 8 10 11一根外层绳股上相邻的断丝 4 4 4股谷(缝)断丝 1 1 1注:上述断丝数的参考长度为一个捻距,约为 6d(d 表示钢丝 绳的公称直径,mm) 钢丝绳的直径小于其公称直径的 90%。 钢丝绳严重锈蚀,铁锈填满绳股间隙。5.1悬挂装 置 、的磨损 、 断丝 、 变形等情况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连接部件无缺损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应当采

13、用带楔块的压紧装置,或者至少用 2 个绳夹或者具有同等安全的其他装置。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5.2端部固定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5悬挂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5.5旋转部件防护在机房内、轿厢和对重(平衡重)上、井道内、液压缸上的曳引轮、滑轮、链轮,以及限速器及张紧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者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者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者链与链轮之间。项目 自检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检验结论6.2门间隙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 6mm;使用过程

14、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 10mm。6.3门重开装置动力驱动的层门在关闭过程中,当人员或者货物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一个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6.4门 的 运行 和 导 向层 门 运 行 时 不 得 出 现 脱 轨 、 机 械 卡 阻 或 者 在 行 程 终 端 时 错 位 。6.5 自动关闭层门装置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 ,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该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6.6 紧急开锁装置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1)每个层门都

15、应当设置门锁装置,其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也不能导致开锁;(2)锁紧元件的啮合应能满足在沿开门方向施加 300N 力的情况下,不会降低锁紧有效性;6.7门的锁紧(3)门的锁紧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电气证实,只有在层门锁紧后杂物电梯才能运行。对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杂物电梯:额定速度不大于/s开门高度不大于层站地坎距地面高度不小于 0.70 m,门的锁紧可以不由电气装置电气证实。但当轿厢驶离开锁区域时,锁紧元件应当自动关闭,而且除了正常锁紧位置外,无论证实层门关闭的电气装置是否起作用,都应当至少有第二个锁紧位置。(1)如果一个层门或者多扇门中的

16、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杂物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6轿门与层门6.8门的闭合 (2)每个层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7.1轿 厢 安全 钳 动作 试 验轿厢空载,以额定速度或者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对于采用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触发的轿厢安全钳,轿厢空载,模拟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被触发的状态进行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7.2对重(平衡重)安全钳动作试验轿厢空载,以额定速度或者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对于采用悬挂装置

17、断裂或者安全绳触发的安全钳,轿厢空载,模拟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被触发的状态进行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7.4 运 行试 验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1)在轿厢装载 125%额定载荷,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至行程下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制动器应当能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对于曳引式杂物电梯,轿厢还应当完全停止;7试验7.5制动试验 (2)对于曳引式杂物电梯,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至行程上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完全停止。续表(附加检验项目)xx项目 自检内容与要求

18、自检结果 检验结论1.1机房与通道 机房、通道环境应当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1)减速机润滑油应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油质符合要求,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2)制动衬应清洁,磨损量不超制造单位要求(3)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连接应当无松动,弹性元件外观良好,无老化等现象(4)驱动轮、导向轮轴承部应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5)制动器铁芯(柱塞)应分解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6)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应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1.2驱动主机(7)曳引轮槽、悬挂装置应当清洁,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1)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各接线应紧固、整齐,线号齐全

19、清晰(2)控制柜各仪表应当显示正确(3)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应当清洁。1机房及相关设备1.3控制柜(4)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应符合标准值2.1 井道照明应齐全,正常2.2 导靴上油杯吸油毛毡应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2.3 靴衬清洁,磨损量应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2.4 随行电缆应当无损伤2.5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应当清洁,无严重油腻,限速器钢丝绳磨损量、断丝数应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2.6 缓冲器应固定、无松动2井道及相关设备2.7 对重缓冲距离应符合标准值3.1 轿顶应当清洁3.2 轿顶停止装置应工作正常3.3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附件应安装螺栓紧固3.4 轿厢及对重导轨支架应固定、无

20、松动3.5 轿厢及对重导轨应当清洁,压板牢固3.6 安全钳钳座应固定、无松动3轿厢与对重3.7 轿底各安装螺栓应当紧固4.1 轿门门锁触点应当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4.2 层门门锁电气应当触点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4.3 层门地坎应当清洁4.4 层门门锁应自动复位,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4.5 层站召唤、层楼应显示齐全,有效4.6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不小于 5mm4.7 层门门导靴应当无卡阻,滑动顺畅,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4.8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传动带应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4轿门与层门4.9 层门装置和地坎与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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