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卫生防疫安全责任制度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特制定此责任制度。学校校长为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达到如下目标:(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2、学校逐级签订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各职能部门以及样关教师的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二)加强预防控制,严格学校管理,明确岗位职责。1、政教处职责(1)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促进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2)要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增强防抗病的能力。(3)加强厕所卫生管理,清除学校卫生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