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全民健身训练中心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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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新乡市全民健身训练中心项目游泳池设备安装工程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招 标 人 : 新 乡 市 全 民 健 身 训 练 中 心代 理 机 构 : 深 圳 市 合 创 建 设 工 程 顾 问 有 限 公 司日 期 : 二 一 七 年 九 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 总则 .121.1 项目概况 .12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3 招标范围、交货安装期和质量要求 .12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1.5 费用承担 .131.6 保密 .131.7 语言文字 .131.8 计量单位 .131.9 踏勘现场 .131.10 投标预备

2、会 .131.11 分包 .131.12 偏离 .132. 招标文件 .13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4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43. 投标文件 .14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43.2 投标报价 .143.3 投标有效期 .153.4 投标保证金 .153.5 资格审查资料 .153.6 备选投标方案 .16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64. 投标 .17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5. 开标 .17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75.2 开标程序 .175.3 开标异议 .186.

3、 评标 .186.1 评标委员会 .1836.2 评标原则 .186.3 评标 .187. 合同授予 .187.1 定标方式 .187.2 中标通知 .197.3 履约担保 .197.4 签订合同 .19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98.1 重新招标 .198.2 不再招标 .199. 纪律和监督 .19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9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0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0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09.5 投诉 .21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评分办法前附表 .221. 评标方法 .252. 评审标

4、准 .252.1 初步评审标准 .25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53. 评标程序 .253.1 初步评审 .253.2 详细评审 .26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63.4 评标结果 .2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7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4第六章 图 纸 .39第七章 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4第一章 招标公告新乡市全民健身训练中心项目游泳池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乡市全民健身训练中心项目游泳池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乡市全民健身训练中心,建设资金财政(资

5、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新乡市和平大道和中原路交叉口2.2 建设规模:新乡市全民健身训练中心项目游泳池设备安装2.3 总投资:480 万元 2.4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包含的所有内容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新乡市全民健身训练中心项目游泳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包含的所有内容2.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 1.1 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

6、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3、投标人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的游泳馆、泳池水处理系统设备 400 万元(含)以上的供货和安装业绩;至少 1 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应依照高检会【2015】3 号文件于开标前到投标人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 投标报名

7、4.1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 CA 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54.2 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交易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 http:/)点击首页面“新版网站入口”,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

8、程投标人操作手册)。4.3 投标报名时间:2017 年 月 日 8:30 至 2017 年 月 日 18:00 止(北京时间,下同)。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招标文件由网上下载获取。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 月 日 8:30 至 2017 年 月 日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

9、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3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300.0 元/份,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 年 月 日 09 时 00 分6.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8. 联系方式招标人: 新乡市全民健身训练中心地址:新乡市和平大道和中原路交叉口联系人: 熊女士电话: 0373

10、-3033920代理机构: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 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北街交叉口东南角煤建大厦 B 座 2 单元 3 楼联系人: 郭女士电话: 15037351866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373-3696569 2017 年 月 日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 称:新乡市全民健身训练中心地 址:新乡市牧野区和平大道 56 号联 系 人:熊女士电 话:0373-3033920电子邮箱:1.1.3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 郑东新区农

11、业南路与正光北街交叉口东南角煤建大厦 B 座 2单元 3 楼联系人: 郭女士电话: 150373518661.1.4 项目名称 新乡市全民健身训练中心项目游泳池设备安装工程1.1.5 项目建设地点 新乡市和平大道和中原路交叉口1.1.6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游泳池水处理设备、空气源热泵、太阳能、泳池中水系统及池体附件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含系统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转、验收、培训和服务等)。1.3.2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内完成游泳池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工作,且至少在游泳池土建工程竣工初验前完

12、成有关部门的检测和验收及培训操作人员等工作。1.3.3 质量要求 合格1.3.4 质保期 2 年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7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 投标人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的游泳馆、泳池水处理系统设备 400 万元及以上的供货和安装业绩;至少 1 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书);4. 投标人应依照高检会【2015】3 号文件于开标前到投标人

13、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6.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14、2015 和 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若有疑问,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7 天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人。1.10.3招标人说明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构成

14、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控制价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有疑问,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7 天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人。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月 日 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发出后 24 小时内,如未回函确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2.2.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 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人。8出异议的截止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发出后 24 小时内,如

15、未回函确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需附进投标文件正本,否则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须签署有效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否则否决其投标。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在投标截止日前提交至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玖万元整(¥9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 工商银行新乡分行帐号:170402143800

16、0032435缴纳截止时间: 2017 年 月 日下午 17:00 时之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备注:投标保证金请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附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的规定交纳。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见投标文件的编制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3.7.5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结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插入连续页码,书脊上注明 项目名称 及投标人名称。若投标文件有分册

17、的,在书脊上注明“第 册,共 册”。9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的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 开标程序 见招标文件开标程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开标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名7

18、.3.1 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10%交付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交付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招标控制价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七天在发布公告的媒体发布。2、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项目造价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予以拒绝。10.2 “暗标”评审 不采用10.3 计算机辅助评标 不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10.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19、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10证明其出席。10.5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10.6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7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

20、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8 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9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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