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乡镇(街道) 村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安置方案( 模板)年 月 日, 项目征收我村面积为 亩的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6 号文)的规定,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 万元/亩的标准,补贴我村社会保障金 万元。为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落实到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根据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鲁人社发201335 号) 、 关于对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439号)文件要求。我村已于 年 月 日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大会 ,具体研究讨论我村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分配方案等事项。参加这次分配的人员为被征收土地的拥有相应土地承包权或被调整土地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我村将以 方式对政府补贴进行分配。我村现已经村(居)民代表大会村(居)大会表决通过后确定参保人员名单,并将此参保方案及确定参保人员进行了公示,公示具体地点为 ,公示期为五天(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村民提出的问题,村委会已做了修改,现已对以此方案公示无异议。附: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人员名单乡镇(街道) 村委会(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