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灵宝市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灵宝市市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体系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的通知灵金融扶贫领20172 号各 乡 、 镇 人 民 政 府 , 涧 东 区 、 涧 西 区 管 委 会 , 市 政 府 有 关 部门 , 有 关 金 融 机 构 :现将灵宝市市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体系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灵宝市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2017 年 9 月 30 日灵宝市市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体系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为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机构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带贫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切实把金融扶贫各
2、项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小额扶贫贷款能够放得出、收得回、见实效,真正发挥金融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支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体系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明确如下。一、市金融扶贫服务中心(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市金融扶贫服务中心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副主任分别由市政府金融办、扶贫办、人行的有关负责同志担任。中心人员由扶贫办、金融办、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牧局、公安局、法院、人行及各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抽调专人组成。(二)具体职责 1政策宣传:负责收集整理国家、省、三门峡市脱贫攻坚政策,组织开展本地区脱贫攻坚政策、金融扶贫政策、金融知识的宣传、培训,普惠金融“
3、一网通”的宣传推广。2信用评级:负责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农户和中小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进行指导,建立完善共享的信用信息数据库。3申贷督办:负责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般农户、带贫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申请的受理、批转和督办。4风险防控:负责全市扶贫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建设、融资担保、风险缓释机制建设和业务运转。5产权盘活:负责指导全市农村产权确权、颁证、评估、流转、交易、收储平台建设和业务运转。6贴息拨付:负责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利息补贴的及时拨付。7不良处置:负责全市不良资产处置及不良贷款清算、偿付工作。8业务督导:对全市各乡镇金融扶贫服务站、村金融扶贫服务部运转进行监督管理
4、,实施业务指导。9政策落实:监督、指导全市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执行到位。10.投诉受理:负责全市金融扶贫相关投诉、举报的受理及分办。11.临时工作:完成上级或市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三)工作要求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明显标志(灵宝市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办公地址设在市区黄河路建设银行二楼,联系电话:8865898、13193970966)。2有专职工作人员,除规定的兼职人员外,市金融扶贫服务中心抽调的人员一经确定,必须脱离原岗位,专职从事金融扶贫服务工作,确保金融扶贫服务机构持续高效运转。二、乡镇金融扶贫服务站(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设主任 1 名,由主管扶贫工作的副书记(
5、主管扶贫副职)担任;副主任 2 名,分别由乡镇扶贫办主任和驻该乡镇金融机构的负责同志担任;另抽调 3 至 5 名专职人员(驻该乡镇的金融机构至少 2 人以上参加)负责具体工作。(二)具体职责1政策宣传: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金融扶贫政策、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做好普惠金融“一网通”的宣传推广。2信息整合:审核、整理村级金融服务部收集的农户信息,建立全乡农户信用信息电子档案,实现农户信用信息共享,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等工作。3申贷审核:整理、审核农户贷款申请,受理、审核中小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申请及其他金融服务需求,及时报送市金融扶贫服务中心。4管理监督:对所辖村金融
6、扶贫服务部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对不能胜任的村级专职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对市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安排到村金融扶贫服务部的工作进行督办。5投诉办理:按政策办理、处置本辖区内金融扶贫小额信贷相关投诉、举报,并做好相关记录。6产权盘活:配合市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做好农村产权盘活相关工作。7不良处置:配合市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开展不良资产清收及不良贷款清算、偿付等工作。8临时工作:完成上级或乡镇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三)工作要求1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有明显标志。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乡级服务站可设在乡镇政府,也可设在所在地金融机构。2有专职工作人员,除规定的兼职人员外,乡镇金融扶贫服务站所抽调
7、人员一经确定,必须脱离原岗位,专职从事金融扶贫服务工作,确保乡级金融服务机构持续高效运转。三、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设主任 1 名,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村级脱贫攻坚包村责任小组组员、村组干部、党员能人组成,每村至少5 人以上,其中有一名固定人员长年办公。(二)具体职责1政策宣传:经常性入户开展脱贫攻坚政策、金融扶贫政策、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开展普惠金融“一网通”宣传推广,确保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并熟知相关政策。2信息整合更新:采集、整理本村农户基础信息,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3申贷受理:收集整理农户贷款申请及其他金融服务需求,及时报送乡镇金
8、融扶贫服务站。4不良处置:配合市、乡金融扶贫服务机构做好不良资产清收及不良贷款清算、偿付等工作。5产权盘活:配合市、乡金融扶贫服务机构做好农村产权盘活等相关工作。6其他工作:完成上级金融扶贫服务机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三)工作要求1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有明显标志。2每村必须明确一名专职(固定)人员,年龄在 4 5 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有热情、有能力为村里办事的本村村民,专门从事金融扶贫服务工作。3每周安排 2 天时间,集中办理相关手续,其他时间群众随到随办,并将办理时间对社会公布。灵 宝 市 金 融 扶 贫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7 年 9 月 30 日 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