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 第一条:本咨询室本着平等、热情、耐心、坦诚的原则,宗旨是以各种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使学生拥有乐观、自信、幸福的心态,且情绪稳定、适应性强、意志坚定、人际协调、学习高效。同时本咨询室也为教职工服务。 第二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与来访者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能居高临下、以不可抗拒的语言说话,不要心不在焉、敷衍了事,不要随意应付、有头无尾,如有违反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咨询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第三条:心理咨询工作者 会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之中;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四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