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控制,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第三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五类:(1)房屋及建筑物;(2)机器设备;(3)仪器仪表;(4)运输设备;(5)传导设备。(在公司固定资产账上登记的计算机仍按此制度进行管理)第四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实行“权属管理,统一归档”的原则。“权属管理”是指固定资产所有权的权属单位指派管理人员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除公司集中审批外,进行自主立项、采购、调配、处置等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变动需报经公司审批。“统一归档”是指由公司*部统一归档备案。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二级核算单位。子公司参照执行。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六条 为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