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灵丘县治超办单位概况灵丘县治超办是强化治超管理工作,提高治超效能,规范治超行为,管理、组织、协调和督导全县各治超成员单位做好治超工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1、在县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处理全县整体治理非法超限超载日常工作,督查、指导、协调各相关治超单位履行职责,使之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2、做好全治超系统的宣传教育、信息交流、上传下达和治超电子监控管理工作。3、搞好全系统资料整理建档和治超动态日报工作。4、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坚持全天候昼夜值班制度,接受全社会监督,做好全县范围内的治超督查工作。5、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规范工作人员执法程序,做到坚持原则、公正执法、
2、依法行政。6、督促源头监管单位做好重点源头企业站点的运输车辆的装载、称重、出入场监管工作和所有源头企业的运载全面巡查工作。7、督促交警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的数量、车牌号码的检查统计和驾驶人员资格的检查、考核、审定工作和查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违规行为。8、督促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全县煤场,矿场、沙石场等物流货站的从业经营资格进行整治监管和规范全县汽车修理厂(维修点)的经营从业行为,杜绝胡乱拆卸、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9、督促各治超监测站点严格按照省、市治超工作条令、条例对过往运输车辆严格检查。10、按照省、市治超办要求认真做好科技治超工作。二、灵丘县治超办 2017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情
3、况说明灵丘县治超办 2017 年收入 820994.44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20994.44 元,占全部收入的 100%。(二)支出情况说明灵丘县安监局 2016 年支出 785392.4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85392.44 元。1、基本支出 785392.44 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442.44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商品服务支 691958 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52 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其他资本性支出 0 元(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构建、房屋建筑物构建)。(三)“三公 ”经费情况说明灵丘治超办 2017 年“三公”经费支出 36850 元,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6850 元。年末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0人,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0 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 批、人数为 0 人。后附三公经费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