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安青要山镇初级中学污水处理施工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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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洛阳市新安县青要山镇初级中学污水处理施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编号:洛新政分采2018-09-94采 购 人:洛阳市新安县曹村乡中心小学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十月1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5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8第四章 图纸 .19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0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1 2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洛阳市新安县青要山镇初级中学污水处理施工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一、招标条件受洛阳市新安县曹村乡中心小学委托,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就洛阳市新安县青要山镇初级中学污水处理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响应人

2、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二、采购概况2.1 采购名称:洛阳市新安县青要山镇初级中学污水处理施工项目2.2 招标编号:洛新政分采2018-09-942.3 采购地点:洛阳市新安县2.4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室外排水管道及污水检查井等设施工程。2.5 预算及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250000.00 元;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7 工期:20 日历天2.8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2.9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三、响应人资格要求3.1 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3.2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3.3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 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5 响应人须提供自 2018 年 1 月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

4、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响应人成立不满 3 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3.6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3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

5、应人按废标处理。四、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谈判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0 月 09 日-10 月 11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 在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与九都路交叉口红东方公寓楼 1005 室投标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另收 100 元的邮寄费,但招标方不承担邮递失误造成的损失。3、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否则报名不被接受。4、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材料: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法定代

6、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将截图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随上述证件一并提。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1 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企业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五、响应文件的递交的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和地点,下同):北京时间2018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 时 30 分,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芳林路交叉口红东方公寓楼 1005 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

7、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洛阳市新安县曹村乡中心小学联系人及电话:王建成 13949251270地 址:洛阳市新安县4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与九都路交叉口红东方公寓楼 1005 室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0379-69892011 5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1 招标人名称:洛阳市新安县曹村乡中心小学联 系 人:王建成电 话:139492512701.1.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379-698

8、920111.1.5 项目名称 洛阳市新安县青要山镇初级中学污水处理施工项目1.1.6 建设地点 洛阳市新安县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投资金额 约人民币 250000.00 元1.2.3 出资比例 100%1.2.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采购范围 主要包括室外排水管道及污水检查井等设施工程。1.3.2 计划工期 2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1.4 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3、

9、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5、响应人须提供自 2018 年 1 月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0、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响应人成立不满 3 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踏勘现场不组织(响应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若需要图纸等资料时,投标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索要)1.6 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

11、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1.7 分 包 不允许1.8 偏 离 不允许2.1 谈判控制价本项目谈判控制价为:人民币 250000.00 元,响应人报价超过谈判控制价的取消其谈判资格。2.1 谈判有效期 60日历天(谈判截止之日起)3.2 谈判保证金 无3.3 签字或盖章要求 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3.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U盘一份。3.5 装订要求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订均应采用A4大小的纸张胶装方式,不接收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应有书脊及目录。书脊应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4.1 封套上写明响应人的地址:响应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谈判响应文件在 201

12、8 年10月17日上午9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不得开启4.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2018 年10月17日上午9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不得开启4.3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芳林路交叉口红东方公寓楼1005室4.4 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否5.1 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2018 年10月17日上午9时30分前(北京时间)谈判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芳林路交叉口红东方公寓楼1005室85.2 谈判小组的组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建,共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方面谈判专家2人。5.3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中标人是6.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或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

13、:5%6.2 其他补充1、 招标代理费用: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2、 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所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允许转包给他人,更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3、 如由于响应人的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的,本次招投标相关费用由响应人负责;4、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5、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6、 付款办法:按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执行。7、 响应人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

14、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8、响应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询问,并予以解答。 91 总则1.1 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谈判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1.1.1 本次谈判项目招标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2 本次谈判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次谈判项目响应人:是指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争的法定代表人单位。1.1.4 中标人:根据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1.5 本次谈判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工程建设地

15、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谈判项目的资金来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谈判项目的投资金额: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谈判项目的出资比例: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4 本谈判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 采购范围、施工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 响应人资格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5 费用承担响应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 保密1.6.1谈判期间,直到授予中标的响应人合同止,凡是与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响应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6.2在谈判过程中,响应人如向谈判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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