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停车场委托服务协议甲方(委托方):中冶建工集团重庆房地产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中冶建工集团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所有的停车场(目前暂为幸福岭、华辰苑、桃景阁、幸福居、黛山壹品、城邦国际项目)委托乙方收取出租车位租金及乙方提供车位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甲方已取得乙方相关在管项目车位的所有权,现委托乙方对其出租车位进行收款、为小区业主提供车位物业管理服务。二、甲方委托乙方收取租金的期限:自甲方正式出租车位起开始至业主/业委会与乙方终止物业服务为止。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车位物业管理服务的期限:同乙方与业主/业委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协议)的期限一致。三、委托收款的收费标准及交纳时间:1、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暂定为50元/月车位(幸福岭、华辰苑、桃景阁、幸福居);80元/月车位(城邦国际);70元/月车位(黛山壹品)。2、对于出租的车位,甲方委托乙方收取停车租金,暂定幸福岭 元/月车位;华辰苑 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