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协议甲方: (建设方,以下称甲方)乙方: (施工方,以下称乙方)工程名称: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北仑区深入开展“北仑无欠薪”行动的通知 (仑建20183 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在 银行开设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号: 。二、乙方保证工资款专款专用,并每月将工资款通过银行打卡形式发放到每个民工个人银行账户,不得挪作他用。三、乙方将每月审核盖章后委托银行发放的工资清单报甲方备案。四、甲方每次支付工程款时,应先将此次工程款总额的 %作为民工工资款,支付至乙方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待乙方已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后,甲方再拨付其他工程进度款。五、其他(一)本协议在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自愿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任何一方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二)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共同守信。(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 年 月 日乙方(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