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设施工项目疫情防控方案建设施工项目疫情防控方案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全市房屋建筑、 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拆迁等 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和安全 ,遵照各级党委、政府要求 ,结合滨州市实际 ,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新建、 扩建、 改建的房屋建筑、 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拆迁 等建筑工地的新冠疫情防控。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主管、代管有关部门单位 ,应当 积极协助各级新冠疫情防控机构 ,对建筑工地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统计、督导、调度,并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开、复工验收组织工作。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站负责直管房屋建筑工地新冠疫情防控的验收管理及全市房屋建筑工 地的新冠疫情防控督导调度 ;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科负责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工地新冠疫情 防控的督导调度 ;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直管房屋拆迁工地的验收及全市房屋拆迁工地新 冠疫情防控督导调度 ;市市政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直管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地新冠疫情防 控验收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