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老庄镇老年公寓承包经营合同书甲方(发包方):阜阳市颍泉区宁老庄镇政府(社会统一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职务:乙方(承包方): (社会统一组织机构代码: )。公司注册地址:法人代表: 职务:乙方通过公开投标,中标甲方的阜阳市颍泉区宁老庄镇老年公寓十年的经营管理权,为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特制订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第一条、项目地址及设施宁老庄镇老年公寓位于颍泉区宁老庄镇姜堂村,目前已建成 2673 平方米三层楼房一幢,及院墙、电动门、门岗室等等,设有电梯,洗浴室,卫生间等。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限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 10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承包
2、经营的方式甲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老年公寓的经营管理权提供给乙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当缴付押金五万元,此款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责任金,如乙方经营承包期内不能按时缴纳承包费,甲方可以用此款抵扣。如乙方按期履行每年的承包费,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约,此款原数退回乙方(不计利息) 。合同书签订后第一至五年承包方每年缴付承包费人民币 元整,后五年内每年缴付承包费 元,除承包押金及第一年的承包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外,以后每年的承包费需提前付清,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方权利和义务: 1、确保宁老庄老年公寓房屋、设施、土地性质、承包权限及四邻地界清明,无争议;2、有权维护老年公寓的利益
3、不受损害,根据合同书要求收取承包费,同时按照国家标准承担入住五保供养人员的费用支出;3、有权监督老年公寓的经营活动、业务范围和财务,每年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情况予以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不合格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4、不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合法经营权,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同意乙方对老年公寓不动产作改造更新,对动产及设备升级换代;5、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拖延承包费或经营不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营承包资格,并收回承包权,若乙方中途放弃承包,甲方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7、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承包方权利和义务1、有权聘任院长、副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本公司的
4、领导机构,并报法人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散。所有聘任人员的劳动关系由承包方安置;2、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这部分资产属承包人所有) ;合同提前解除、终止或到期后乙方购置的资产由乙方自行处理,但房屋装修及固定设施等不得拆移,甲方不予任何补偿。4、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5、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6、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对老年公寓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全部安全生产、涉法、涉诉等责任;7、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老年公寓的法
5、定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限于集中养老、养老护理、医养结合项目等为老年人服务,不得经营其他业务。并无条件接收本镇范围内的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五保人员入住;8、在承包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老年公寓内房屋结构、土地使用、设备设施等擅自更改或占用、挪用;房屋、配套设施等在承包期内,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9、不得以老年公寓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融资,不得以发包方财产设定担保行为,否则,发包方有权行使撤消权,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10、承担承包期间因管理不当给老年公寓造成的一切损失;11、承包期内服从政府和当地有关部门的管理,承担综合治理、消防、环境卫生、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各方面的管理责任。第五条
6、法律责任及争议解决1、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和其他诚信经营义务及老年公寓的章程规定;2、在承包期内发生因工资、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的,经法律裁决后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3、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本合同; 5、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7、合同;6、本合同期满后,如本老年公寓继续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7、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可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第六条 合同终止1、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或上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情形出现时,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3、发包方承包经营招标文件、承包方投标文件为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书一式三份,各执一份,另交颍泉区民政局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方:宁老庄镇人民政府 承包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