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户主:乙方户主:为方便各自的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 47 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同意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进行互换,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互换土地情况原属甲方地块名称为: ,长 米,宽 米,总面积 亩,四至界限为: 。原属乙方地块名称为: ,长 米,宽 米,总面积 亩,四至界限为: 。二、互换期限、交付方式和时间互换承包土地期限为 年(注: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
2、方均于 年 月 日前向对方交付土地。三、土地质量、面积、位置差异处理办法(按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定的处理办法填写)四、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乙双方互换土地后,均取得对方原承包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承包地块的承包经营权。2本合同双方共同报发包方备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3互换期限为全部剩余承包期的,办理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按下列第 项处理:(1)申请办理;(2)不办理。4已经变更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本合同自动失效。5互换期限不是全部剩余承包期的,不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互换期间各自履行自己与发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五、违约责任未变更土地承
3、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六、其他约定1变更、解除本合同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村相关机构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处理:(1 )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各一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