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央企市场化用工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健全完善公司市场化用工管理机制,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增强市场化用工归属感、凝聚力,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制定本规定。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市场化用工的管理。3 术语和定义3.1 市场化用工本规定所称市场化用工,是指为完成公司生产经营目标任务,保证生产经营用工需求,严格按照岗位标准和要求,在市场化用工总量控制计划内,通过市场配置并与所属各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且参照当地劳动力市场价位确定薪酬待遇的人员。4 职责4.1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人事处)4.1.1 是公司市场化用工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4.1.2 负责制定、修订公司市场化用工管理制度及各项配套管理政策;4.1.3 负责下达年度市场化用工总量计划及市场化用工工资总额控制计划;4.1.4 负责用工增减审批和工资支付审核;4.1.5 负责审批新录用的市场化用工;4.1.6 负责督查与指导所属单位市场化用工日常管理;4.1.7 负责帮助所属各单位解决市场化用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