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机动车辆校内行驶安全责任书为了进一步加强进校机动车的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各种车辆安全行驶,安全停放,保障学校有个良好的教学秩序,保护在校师生的安全,现学校与车辆驾驶人员签订安全合同如下:一、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车辆;所驾驶车辆必须合法有效,否则学校有权拒绝驶入校园。二、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安全制度: 1、 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 2、 严禁酒后驾驶车辆,校内车辆行驶限速20公里/小时。 3、 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患的人员不得在校内驾驶车辆,过度劳累时不准驾驶车辆。 4、 进入校园的机动车不得在校内随意行停放,按规定的停车泊位停放。严禁车辆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和停车。5、 对停放在校内的车辆,学校不承担安全责任。6、对机动车在校内行驶导致的学校公物损坏和人员损伤,驾驶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7、学校上下课时段(。),机动车要让道给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严禁以鸣笛和挤压的方式争道抢行。8、所有停放在校内车辆自觉做到有序停放。听从安保人员的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