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资产委托经营(管理)试行办法(送审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的资产委托经营和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委托经营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资产委托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责、权、利关系,规范资产经营和管理行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实现集团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集团公司按照“权责明晰化、资产集约化、管理规范化、使用市场化”的原则,建立健全资产委托运营和管理机制。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权属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及其附属或关联资产的委托经营和管理。根据资产形成来源不同,可分为自有经营性不动产和城建项目附属不动产两大类,其中:(一)自有经营性不动产,是指集团公司利用企业自身经营发展形成的资金、债权等资产购置形成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及其附属关联资产,或是市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以出资、划转或是转让等方式给予集团公司,并明确集团公司可用于企业自身经营发展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及其附属关联资产;(二)城建项目附属不动产,是指集团公司在承建政府投资项目过程中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