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办事指南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博罗分局 2018 年 1月 1日实施一、事项名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 二、设定依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惠府2015158 号文)三、申请条件:因病需在惠州市内住院治疗的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四、申请材料: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在医院登记入院。五、办理地点:惠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办理。六、办理时间:请遵循所在医院的办公时间办理业务。七、:办理流程市内定点医院住院须知:经主诊医生核对无误后填写住院通知书 。参保人凭住院通知书 、社会保障卡,未办社会保障卡提供身份证到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并按医院的要求交纳住院押金。出
2、院时凭社会保障卡到收费处结账,未办社会保障卡提供身份证,只须结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并在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计算表上签名确认即可。住院报销比例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险种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含退休)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不含6个月)报销比例为95%,不满6个月(含6个月)报销比例为50% 95% 60万居民 95% 85% 75% 0 50万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市外医院:1200元参保人因病(含已办理生育备案的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定点医院就医的,应出示社会保障卡,未办社会保障卡提供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提供户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