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凉市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实施方案为妥善解决全市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全省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44 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情况截止目前,全市共有 2003 年 9 月 25 日以前县聘且一直在岗的代课人员 1005 人(泾川县 172 人,灵台县 120 人,崇信县 7 人,华亭县 52 人,庄浪县 396 人,静宁县 258 人,崆峒区无),其中男 625 人,女 380 人;取得教师资格的696 人,占 69%;50 岁以上的人员 790 人,占 78%;30 年以上教龄的人员 680 人,占 67%,中专以上学历人员 7
2、78 人,占 77%(本科 7 人,专科 490 人,中专 210 人),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人员 227 人,占 23%。二、总体要求解决全市代课人员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市、县政府负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方式,于 2020 年前解决 2003 年 9 月 25 日以前县聘且一直在岗的代课人员问题。工作原则是:用足政策,彻底解决,不留尾巴。总体思路是:考核转正解决一批,考试转正解决一批,社保揽底解决一批。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充分考虑教龄、年龄等因素,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具体解决时限由各县决定。三、主要措施(一)择优招聘1.考核招聘。将取得教
3、师资格,在小学(幼儿园)具有中师或中等专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中学校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代课人员中,政治表现良好、教育教学质量高且被授予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代课人员直接公开考核招聘为公办教师。2.考试招聘。将取得教师资格、学历符合规定的代课人员通过考试招聘为公办教师;将未取得教师资格、学历不符合规定的代课人员通过考试招聘为教辅人员,安排到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后勤管理、安全保卫等服务岗位工作。(二)辞退补偿。对确实不符合教师、教辅人员招聘条件的代课人员,由用人单位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
4、规定要求,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予以辞退。补偿标准按代课人员实际代课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执行,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际代课时间按代课教师本人在公办中小学代课的实际年限合并计算,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对 2014 年 2 月省教育厅备案时在册,但于近三年内已退休、自主离岗、去世的县聘代课人员参照以上标准按照本人实际代课时间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三)提高待遇。进一步提高代课人员工资水平,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使代课人员工资水平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从 2017 年起,代课人员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职业能力培训等方面享受与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代课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5、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符合条件的代课人员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提供城乡医疗救助。(四)扶持创业。落实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大力扶持代课人员开展自主创业。为自主创业代课人员提供畅通的社会保险参保渠道,符合条件的纳入养老补助发放范围。鼓励自主创业代课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支持代课人员参加农业生产、参与土地流转,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培育新型劳动者,助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五)提升素质。积极选派代课人员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等培训项目。市、县级教育部门要针对代课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特别要开展寄宿制学校生活指导教师、教学辅助教
6、师岗位培训,逐步解决代课人员工作能力欠缺、知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平凉市解决代课人员问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编制、人社、财政、信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建立专项督导制度,市政府对有关县解决代课人员问题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平凉市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实施方案、平凉市面向中小学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实施方案。市编办负责向省编办衔接审批用编计划。市人社局负责公开
7、招聘公办教师的聘用,并向省人社厅备案。市、县财政局按现行管理体制负责落实提高代课人员待遇、辞退补偿所需资金。市、县信访部门负责及时妥善处理代课人员信访事件。择优招聘工作由市、县编制、教育、人社部门共同负责,各县负责调剂落实编制,提出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和细则,审核代课人员资格,市教育、人社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解决代课人员问题工作责任书,督促各县(区)巩固已有成果,妥善解决各类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并做好择优招聘、辞退补偿、提高待遇等工作。(三)改进工作方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考虑代课人员的利益诉求,结合现有政策,尽最大努力妥善解决。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简单、渎职失职的工作人员予以严肃处理。畅通代课人员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解决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