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强化我校用电的安全意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安全,贯彻“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方针,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公共场所用电1、全体教职工应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离开办公室和工作场所均做到随手关灯、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空调、微机和饮水机昼夜不关等现象。放寒暑假前必须将空调插头拔掉、断开电源,以免发生电器设备故障和电器火灾。2、严禁使用非学校配备的电器。如电炉、电热毯、电炒锅、取暖器、热得快等,一经发现,当即没收,导致事故的,将追究其责任,并赔偿损失。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用铜、铁丝等代替保险丝或随意加大保险丝。4、使用移动用电设备的要经常检查插头及引线是否完整,发现破损要立即报电工检修。5、清洗电器设备时,应先断开电源,严禁带电清洗,以免发生事故。 6、使用电蒸饭箱、电热箱、电开水器及动力机电系统等用电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电气的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保证使用安全。 7、教室用电设施的使用管理由相应班级负责,杜绝无人开灯的现象,学生人数少时应减少开灯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