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安全技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技防设施,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学校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在上级调拨的基础上自行购置,安装和配备必要的技防设备和用具。目前主要配备的技防设备: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学校大门、侧门、教学楼、教师楼等出入口安装录像监控设备。2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第二条对安装的技防系统严格进行管理,确保其发挥有效防范作用。(一)已经建成安装的技防系统,应当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二)技防系统所记录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15日。(三)不得擅自删除、修改技防产品、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四)不得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五)不得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六)不得干扰、妨碍技防系统的正常使用;(七)不得利用技防产品或技防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三条使用技防系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建立专人管理制度,机柜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让无关人员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