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违法违章行为行政处罚信用扣分标准项 目 适 用 标 准 扣 分 数 值特别轻微违法行为指违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但没有给社会造成明显不良后果,被处以书面责令改正、警告等行政处罚的;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但该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条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指导的。处以责令改正的每次扣 3 分;进行违法行为行政指导的每次扣 3 分;处以警告的每次扣 5 分。轻微违法行为指对企业罚款金额 3000 元(含本数,下同)以下、个体工商户罚款 1000 元以下,或者对企业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5000 元以下、个体工商户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3000 元以下的违法行
2、为。每次扣 10 分一般违法行为指对企业罚款 3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个体工商户罚款 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或者对企业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5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个体工商户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3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违法行为。每次扣 20 分严重违法行为指对企业罚款 30000 元以上、个体工商户罚款 5000 元以上,或者对企业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50000 元以上、个体工商户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10000 元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营业执照、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违法行为;或因公司违法,被法院判决应当撤销登记的违法行为。每次扣 30 分特别严重违法行为指对企业处以责令关闭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或因企业违法,被登记机关撤销登记的违法行为。 每次扣 5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