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州市*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源排查治理制度一、目的 根据国家规定,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风险源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发现、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二、 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风险源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风险源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3、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风险源,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技部门报告。 4、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风险源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5、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风险源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风险源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三、风险源报告 鼓励、发动全体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风险源,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风险源的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对于事故风险源瞒报,拒报者酌情于以处理。 四、风险源排查 1、排查范围 客运车辆、驾驶员、运输线路、运营过程等安全生产各要素和环节。 2、排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