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审计署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现场行为,进一步提高效率,保证质量,防范风险,落实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组织实施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以下统称审计项目)。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审计现场管理,是指自审计组进入被审计单位开始工作至向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提交审计结果文书期间,对执行审计业务及相关事项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第四条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审计组组长是审计现场业务、廉政、保密、安全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审计署领导或者司(局、特派办)领导担任审计组组长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指定审计现场负责人。审计现场负责人根据审计组组长的委托,履行审计现场管理职责,对审计组组长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审计组设审计小组的,审计小组的审计现场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由审计组组长视实际情况确定。审计组成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