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稳工作信息收集、处理、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的管理,规范和完善学校工作系统信息报送的范围和程序,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确保事故案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信息收集报送的范围 (一)事故和隐患,包括教学事故、溺水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食品中毒及由管理不当造成的其它责任事故和隐患; (二)不稳定因素。因对教学、管理、后勤、工作不满、人际关系等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校园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学生出走、失踪、自杀或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未归,或请假后未按期归校等; (三)险情。因灾害性天气或意外事故引发的重大险情; 二、信息收集报送的程序 (一)各部门的各类涉及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信息应当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保卫处报告。遇突发事件或紧急事件可先口头报告,再补书面报告。 (二)对于重、特大事故和影响学校稳定的紧急、重要信息,必须做到发生或发现后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不得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