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对教师惩戒权的再认识作者:王可陈黎明来源:教学与管理(理论版)2006年第08期一、从学生成长阶段看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合理性学生成长的过程,是一个由“他律”走向“自律”的过程,作为发展中的尚未成熟的学生,首先必须接受外在的由教师代表社会所给予的强制规范的影响,这是一个促使个体社会化的过程。而惩罚是遏止个性的过分膨胀、矫正其非社会性行为的手段。这种权力的行使,能更好地促使学生按照社会的规范和要求逐步社会化,成为遵循社会规范的合格公民。所以对于刚刚步入学校的学生来说,教师惩戒权不仅必要,而且意义突出。教师拥有惩戒权、行使惩戒权,其目的在于培育学生的心智,帮助学生成长,能自立自主。但是,如果这个目的达到了,学生足够明智、成熟老练,学会了很好地适应社会,发展自我,那么,教师惩戒权的存在是否合理就要受到质疑了。只要需要教育发挥其在促进儿童社会化方面的职能,只要教师的教育对象是未成年人,教师惩戒权就有其继续存在的基础。由于高校教育的特殊性,比如教育对象是成年人,自律能力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