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表NO: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钟 女 畲 1979.1 男 汉 1975.11 申请人家庭地址 厦门市区路号 联系电话 姓 名 性别 与申请人关系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张三 男 母子 2006.12 变更人原民族成份 汉 现要求确定的民族成份 畲申 请变 更理 由随母变更民族成份。申请人签名: 、 年 月 日区民族工作部门初审意 见经审查,申请人 报送的申请材料属实,符合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关于民族成份变更的规定,同意上报市民族工作部门审批。主管领导: 经办人: (盖章)年 月 日市民族工作部门审批意 见经审核,申请人 报送的申请材料符合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关于民族成份变更的规定,同意 由 族变更为 族。审批人: (盖章)年 月 日备 注1、 本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申请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2、 “申请人”是指:未满 18 周岁变更民族成份者的父母,或已满 18 周岁变更民族成份者的本人;“变更人”是指:变更民族成份者本人。3、 申请人在签字领取本审批表后 90 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民族成份变更登记。申请表送达时间: 年月日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