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省省级中小企业成长梯队企业审核转报职权类型 审核转报 法定期限 无权力来源 承诺期限 无实施机关 汉台区中小企业促进局 咨询电话 0916-8113059责任科室 发展规划科 监督投诉电话 0916-2213915办事对象 法人企业 办理地点 区政府申报条件1、从注册地在陕西省域内,纳入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计监测范围的各类中小企业中筛选。2、筛选重点是装备制造、加工配套、生物医药、电子通信、航空航天、食品及农产品深加工、精细化工和新材料、新能源、新光源、新建材,以及软件与信息技术、物流商贸、商务服务、特色餐饮、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行业中“专精特新”优势比较明显的科技创新型、绿色循环型、特
2、色发展型小微企业。3、实施意见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办理材料1、陕西省中小企业成长梯队推荐登记表2、省级中小企业成长梯队综合测评表3、中小企业成长梯队情况汇总表4、其他所需要的资料。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实施依据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培育发展中小企业成长梯队的实施意见 (陕中企办发201550 号)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梯队企业的筛选和确认。各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每年应将筛选确认的市、县(区、市) 中小企业成长梯队情况汇总表(电子表格 ),一并报省中小企业局备案。责任事项1、受理:通知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依规定确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2、审核:我局召开评审会对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项目出具意见,上报上级部门。3、转报:对初审无异议的企业上报市局。4、通告:如通过上级部门的审核,应告知企业。5、事后管理:按相关文件规定,对企业纳入省级统计监测范围。责任依据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培育发展中小企业成长梯队的实施意见 (陕中企办发20155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