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软件园车位使用登记表(线下版)车位使用方填写车 主 车牌号码 车辆品牌车辆型号 车身颜色 车牌颜色 蓝 黑 黄 绿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公司地址公 司证 明我司为入园企业,该车辆属于本公司企业或员工用车,公司可提供为车主缴交社保相关的证明材料。公司盖章:车主声明:本人已阅读软件园车辆进出及停放管理办法、 厦门市软 件园车辆进出及停放须知及软件园二期违规车辆暂行管理办法,自愿遵守园区车辆管理制度。本人承 诺提供的社保缴交证明、公章及签名真实有效,若办理人非车主本人则承诺将以上信息告知车主。 办理人签字:受 理 方 填 写创新管理公司意 见同意车牌号 的车辆 使用: 路 号停车场 号车位; 路
2、号停车场无固定车位;使用路面车 位。 (地库车位使用届满后超过3 天未续费的, 车位不予保留,超期未续费,视同临时车辆 。)经办人: 年 月 日 缴费记录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费用已收,发票号为 。 经办人: 日期:相关规定一、根据厦发改价格2016 687 号和厦府201648 号文件及园区优惠政策(如有调整,另行通知),2018 年 3 月 1 日起相关收 费标准如下:1、车辆每天收费最高不超过 30 元,不同 车型停放,按实际占用车位数收取相应停车费。2、按月缴交车位使用收费标准 为;(1)可停车库车位的场地使用费 300 元/月/ 辆。(2)可停路面车位的场地使用费 260 元/月/ 辆。二、车辆违规停放将按软件园二期 违规车辆暂行管理办法 处理。三、软件园车位紧张时,请车主耐心寻找车位,车辆请停放在路面划线停车位内,如违规停车造成的后果由车主负责。四、若园区修改停车管理制度,将在软件园“创+在线” 网站公告,即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期,办理人即行遵守。五、本表格一式贰份,创新管理公司、申请人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