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工业园区的消防管理,保障公共设施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制定本规定。一、本规定由处和工业园区所有人员共同遵照执行。二、工业园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市公安消防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三、工业园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由产权单位组织管理,物业管理处具体负责,由消防部门监督实施。四、物业管理处的防火工作职责:1、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对客户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2、制订防火管理,并监督保障实施;3、定期组织开展防火自查,及时掌握辖区物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保障措施;4、保证公共区域疏散通道的畅通;5、定期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处理良好备用状态;6、正常情况下消防设施的停水停电不得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的,必须经有关人员同意,并及时通知所有人员加强防范;7、领导义务消防组织,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和安全疏散演练;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