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上栗县金山镇瑶金山大道工程EPC 总承包项目招 标 文 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纸质化标书评标】招标编号: 赣建栗招字【2018】32 号招 标 项 目:上栗县金山镇瑶金山大道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第二次)招 标 人: 上栗县金山镇人民政府 (章)法定代表人: 王 均 礼 (章)联 系 人: 叶贤顶 电话: 13907998249 编 制 时 间: 2018 年 10 月 2第一章 招标公告上栗县金山镇瑶金山大道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第二次)赣建栗招字 2018 第 32 号1. 招标条件上栗县金山镇瑶金山大道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第二次)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栗县金山镇人民
2、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地方配套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规模对瑶金山大道提升改造,道路长约 1000 米,行车道宽 20 米,双向人行道共 11 米,栽 416 颗香樟树,安装 85 套 LED 路灯,排水管道 1000 米,拓宽桥梁一座(上栗中学门口道路加宽 K0+626 小桥加宽改造),房相改造面积 27000。本项目总投资约 1500 万元(包含勘测设计费、工程施工费、设备采购、工程预备费等费用)。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勘测、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
3、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2.3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等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符合行业标准要求。2.4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12 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3.2 投标人须具有设计资质为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
4、,联合体方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牵头方为施工方,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开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3.3.2 投标人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企业)必须于开标前按照赣建办201714 号文要求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已办理进赣信息登记的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在参与项目投标前,需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填写并提交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登记表;需提供“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公示材料的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4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5、专业); 33.5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3.6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 、安全员 、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有效上岗证证书原件;3.7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8 信誉要求:3.8.1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12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3.8.2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无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6、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3.8.3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4. 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5.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自 2018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 600 元/份,开标现场收取。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
7、同)为 2018 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有关说明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上栗县金山镇人民政府 电话: 13907998249 代理机构: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799-7887278 监督机构:上栗县招标办 电话: 0799-3867108上栗县招标投标工作
8、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 0799-38671962018 年 10 月 15 日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上栗县金山镇人民政府地址:上栗县金山镇联系人: 叶贤顶电话: 13907998249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源区翡翠城 2 栋 A 座 13 楼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0795-78872781.1.4 项目名称 上栗县金山镇瑶金山大道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第二次)1.1.5 建设地点 上栗县金山镇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上级资金、地方配套和自筹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部分
9、到位1.2.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1.3.1 招标范围对瑶金山大道提升改造,道路长约 1000 米,行车道宽 20 米,双向人行道共 11 米,栽 416 颗香樟树,安装 85 套 LED 路灯,排水管道 1000米,拓宽桥梁一座(上栗中学门口道路加宽 K0+626 小桥加宽改造),房相改造面积 27000。本项目总投资约 1500 万元(包含勘测设计费、工程施工费、设备采购、工程预备费等费用)1.3.2 计划工期 12 个月【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开始计算】1.3.3 质量标准 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建筑施工总承
10、包单位。2、 本次招标要求设计资质为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单位为 2015 新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建筑施工中总承包单位)提供)。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6、其他人员:负责施工的项目拟派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 、安全员
11、 、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的有效上岗证书。7、江西省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含设计和施工企业)应按照江西省住建厅颁发的赣建办201714 号文要求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开标时提供从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5体化工作平台上下载本企业信息登记材料下载件(并加盖本单位原色公章),供招标单位开标时核对相关信息。未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证明材料的和对不能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承揽业务,招标单位将拒收其标书,设计单位无须一体化平台注册。以下是其他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的,招标单位将拒收其标书。 1、
12、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2、投标申请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3、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不需提供)副本;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5、投标时拟派相关人员须与报名所提供人员一致,施工中标单位在施工时注册建造师每月不得少于 20 天时间在施工现场;“八大员”中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每月不得少于 22 天时间在施工现场;其他人员每月不得少于 15 天时间在施工现场,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考勤,注册建造师每人每天缺勤罚款2000 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缺勤罚款 1
13、000 元。注册建造师和“八大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每月缺勤累计达到 20 人次的视同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6、本项目执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赣建招(2016)7 号文】 和【赣建招(2017)1 号文】、【赣建招(2017)13 号文】。注:以上证明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内容真实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核查。倘若发现投标人在提交的资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有行贿记录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有行贿罪记录的,已经中标的,取消
14、中标资格,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接受,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设计方和施工方(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1.5 费用承担和设计 成果补偿 /1.9.1 现场踏勘 不组织,自行到建设地点踏勘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 10 日内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 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2 天前。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无。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允许,除劳务分包外,其他专业工程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5、。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且有足够履约能力,禁止分包单位再次分包6中标单位如无勘察资质中标后依法分包给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察。1.12 偏离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补遗、澄清及书面通知。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 标 人 提 出 的 与 投 标 有 关 的 任 何 问 题 请 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 上 午 9:30 时之 前 将 书 面 材 料 (必 须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扫 描 后 将 扫 描 件 和 Word 电 子 版 文 件一 起 发 送 至 邮 箱 内 , 并 电 话 告 知 代 理 机 构
16、 0799-7887278。2.2.2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将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下午 18 时之前在 上 栗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网 上 公 布 , 请 各 单 位 自 行 查 阅 , 逾 期 错 过 , 后 果 自 负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1、在投标截止时间 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应报分管监督机构备案。3、补充通知将上传到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
17、网http:/ 最高投标限价(1)设计费:招标人提出要约价为 100000 元。(2)建安费下浮系数:上限费率为 9 %,下限费率为 4 %。建安工程费根据最终经评审确定的总造价报价书中报价下浮费率计算。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市场材料价差;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省、市造价部门颁发的调价系数或有关文件规定。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 要求 投标人的工程建安费按投标下浮系数费率报价。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叁拾万元整 ; 开户银行: 上栗县农村
18、商业银行营业部;帐 户: 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 121078400000000485 ; 到 账 时 间 :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1 天 16 时 前 到 账 。未 按 上 述 约 定 形 式 递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 招 标 人 应 当 拒 收 , 按 投 标 人 自 动 放 弃 投 标处 理 。 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按上述要求转入招标人指7定账户。注 意 : 为 便 于 专项投 标 保 证 金 的 退 回 , 在 银 行 进 账 单 上 请 注 明 资 金 用 途 ( 或 在备 注 栏 内 注 明 ) 为 : 上栗县金山镇瑶金山大道工程
19、 EPC 总承包项目(第二次)专项投 标 保 证 金 , 否 则 , 将 影 响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退 回 时 间 。为 确 保 其 专项投 标 保 证 金 是 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到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帐户。3.5.2 近年财务状况 /3.5.3 近年完成的 类似项目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注明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文件(除特殊说明外)均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章(公章),如
20、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章(公章)。3.7.4 投标文件份数资格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3.7.5 装订及密封要求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采用胶装(不接受活页装订的文件);2、投标文件按下列方式密封: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资格标、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资格标正、副本装在资格标密封袋内;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 技术标正、副本装在技术标密封袋内;资格标、商务标和技术标较多时,可将资格标、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
21、,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投标文件(资格标、商务标和技术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提倡投标人使用标准密封袋,避免造成失误。投标文件格式采用附后的格式文件。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 开标程序 详见 5.2 开标程序5.3 评标
22、办法 综合评估法;8设计文本统一使用 A3 图纸规格,并装订成册【份 数 为 一 正 三 副 】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 人;抽 取 评 标 专 家 的 专 业 结 构 :技 术 类 专 家 4 人 , 其 中 :设 计 技 术 专 业 抽 取 评 标 专 家 2 人 、 施 工 技 术 专 业 抽 取 评 标 专 家 2 人 ; 经 济 类 专 家 1 人 , 其 中 : 工 程 造 价 专 业 抽 取 评 标 专 家 1 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
23、中标候选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根据赣建招201713 号文件有关规定提出。7.4.1 履约担保合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总承包合同签约价的 10,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提交。9 其他说明1、本项目采用纸质标书评标。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或者拒不提交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24、并没收其投标诚信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天内,应派代表(施工负责人)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签订,因中标人原因逾期未签定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5、合同价款的支付:见本文件“发包人要求”。10 特别说明1、开标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所须的证书、证件、材料的,其投标文件退回,并不可以继续参加开标会。2、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份数和设计方案文本未统一使用 A3 图纸规格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3、本项目执行赣
25、建招20171 号和赣建招201713 号文件。4、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方案设计成果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5、设计方案应是投标人原创,成果中若涉及第三者知识产权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人承担。9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26、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27、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施工机械设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2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10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
28、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投标拟派人员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
29、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