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和流程操作详解一、推选协商代表 要点:产生代表单位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指派,职工代表由工会选派或民主推选。双方代表人数应对等。 1、用人单位方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 2、职工方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由工会主席或者其书面委托的职工一方其他代表担任;上一级工会组织的代表、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的代表、持证的工资协商指导员均可受委托成为职工方的首席代表;未建立工会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3、协商双方代表人数:协商双方代表人数按照对等原则确定,一般每方3至10名,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局面委托的其他代表担任)。具体人数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和实际需要,由双方自行商定。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协商双方可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但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4、双方代表组成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小组:其职责是就工资等有关事项及工资集体协议的履行、协议文本的变更、期满续签和双方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