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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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 0 - 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8-2020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重点打击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扰乱施工秩序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规范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秩序,根据深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2018-2020 年)(深扫黑除恶2018 1 号)文件要求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2018-2020 年),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2、,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 ,切实坚 定“四个自信”,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主动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作出应有贡献。二、工作目标- 1 - 通过整治房屋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扰乱施工秩序和煽动闹事等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 “有黑 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实现 “四个一批两个好 转”,即

3、查处一批涉黑涉恶的犯罪案件,打掉一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整治一批施工 现场的乱象,建立一批有效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遏制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秩序和质量安全的根本好转。三、组织机构成立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 长:市住房和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 泉副组长: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处处长 郑晓生 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郭晓宁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申新亚市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任 谢 东市住房和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 潘 毅成 员: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处副处长肖华

4、、副处长胡毅军、调研员姚兆平,各区住建局(大鹏新区城建局)分管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处,郑晓生任办公室主任,肖华、胡毅军、姚兆平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工程质量安全处郑锦松、彭加喜,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罗兴威,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阮小强,市建- 2 - 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刘志鸿,各区住建局(大鹏新区城建局)质量安全科科长、副科长及其指定工作人员。四、工作任务(一)整治范围全市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后实施的各类房屋市政工程。(二)整治重点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紧密结合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实际,市区联动,齐抓共

5、管,精准施策,精准摸排,重点打击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存在的各类黑、恶、乱现象。1采用非法手段信访、非理性维权。利用非法手段控制劳务工人进行恶意讨薪、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到政府机关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等。2实施划分地段区域、言语威胁、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工程的行为。3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殴打等暴力行为。4利用非法手段强买强卖各类原材料,强装强卸、强行要求承建工程或强迫他人接受与工程建设有关服务的行为。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阻碍施工、扰乱施工秩序、破坏施工设施设备等行为。6在项目建设中收取“地盘费”“ 保护费” ,实施敲诈勒索等行为。- 3 - 7在项目建设

6、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责任,实施地下管线保护的“6 个 100%”不到位等乱象。8无证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服从、不配合、不接受政府部门监督指导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9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 等行为。10群众举报的其他有关房屋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涉黑涉恶的行为。五、工作步骤(一)第一阶段(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工作启动,深入推进 ,初见成效。1制定方案,宣传造势。一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建设局成立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督办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扫黑除恶治乱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二

7、是广泛宣传发动。在办公区域、各在监项目的项目部、工地出入口同步张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告(包含省扫黑办、省住建厅、市扫黑办举报电话和市、区住建部门的举报电话和邮箱),充分利用全市在建工地建筑围挡,因地制宜组织发布一批“ 扫黑除 恶专项斗争” 宣传画面,提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更加浓厚的社会氛围。2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上下畅通、动态掌握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主动- 4 - 承担好在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全市住建部门要分工协作,市区联动,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形成

8、强有力的扫黑除恶工作合力;要善于在日常工作、执法检查、信访处理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移交省、市扫黑除恶办公室。3自查整治,全面摸排。全市各级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对管辖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按照整治范围和重点进行自查,梳理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及时发现并移交涉黑涉恶线索,并会同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打击。要深入项目现场,联系群众,畅通举报渠道,全面梳理信访积案,建立健全专项斗争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动态情况,做到排查摸底全覆盖、无死角,应摸尽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针对线索每周组织相关单位到各区进行实地督导核实。4及时报送,无缝衔接。各单位要重视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相关数据和信息的

9、报送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于每周五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排查的涉黑涉恶线索并填报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目录移交明细表(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彭加喜,联系电话:83782006,政务邮箱:),由我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上报市扫黑除恶办。各单位联络员要及时通报信息,加强工作交流,做到应报尽报,发现重要涉黑涉恶线索的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 5 - (二)第二阶段(2019 年全年):精准打击,彻底铲除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黑恶势力及行业乱象赖以生存的土壤。1.不折不扣扫黑除恶治乱。对群众举报和工作摸排中收集的线索,做到资料真实完整、

10、台账清楚、移交及时,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政府各部门的专项打击行动。2.亮剑出击整顿行业乱象。坚持严抓严管、狠抓狠管,综合采取红色警示、顶格处罚、停工整顿、媒体曝光等多项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施工行为,整顿行业乱象。3.举一反三肃清行业氛围。各单位要根据摸排到的线索,边整治、边遏制,对每一件案件具体分析产生原因、解决办法、预防措施等,举一反三,遏制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的同类型现象,从源头上肃清行业氛围。(三)第三阶段(2020 年全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专项斗争实效。1健全协调督办机制。定期召开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集中进行分析研判,优化专项整治方式

11、方法。2健全标本兼治机制。通过专项整治,找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形成一套标本兼治的有效手段,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治本为行业发展解决根本问题,彻底扭转行业乱象。3巩固成果,总结表彰。对三年的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总结,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表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 6 - 个人,健全综合配套工作机制。按照市扫黑办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综合配套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一)提高站位,认真部署实施。扫黑除恶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打击房建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扰乱施工秩序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问题之一。全市各级住房建

12、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房屋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扰乱施工秩序和煽动闹事的等黑恶势力的摸排整治力度,并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二)主动作为,严格落实责任。各级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片包干” 的责任制度,扎实推进本区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并努力取得明显效果。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不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导致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黑恶势力和行业乱象坐大成势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并通报各区政府。(三)发动群众,

13、扩大线索渠道。一是加强宣传。通过各种媒体或张贴标语、印发传单等方式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和打击的重点,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 7 - 举报。各地都要在相关工程项目中设立举报信箱,在本部门的网站上设立举报邮箱,并设专门举报电话负责接受群众举报,同时做好举报线索的受理、收集整理、立案办理或移送、办结归档等工作;三是深入基层和工程项目建设现场明察暗访,掌握有关情况。(四)部门联动,提升整治效果。各级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在专项行动工作中,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对摸排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

14、恶线索要及时移交各地扫黑除恶办或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的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对涉及责任追究或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办理。附件:深圳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目录移交明细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10 日印发 - 8 - 附件:深圳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目录移交明细表移交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线索摘要类 别(二十五类重点+其他)所属区(新区)所属成员单位 线索来源 受理时间交办部门(如本单位自行核查需填写本单位部门)交办时间办理情况是否重大、复杂线索(仅公安填) 备注填表说明:1、 “线索来源”限填“群众举报、自行摸排、上级转办”三种,其中“上级转办”仅指省级及以上单位转办的线索;2、此表每月 27 日 10 时前报送(数据为上月 27 日至本月 26 日) ;3、此表数据请务必与附表 1(每月数)数据相对应(因统计时间段不一致,允许存在实际差异,必须实事求是) ;4、审核人为本单位主管领导。- 9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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