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应多样化任务需求健全无线电管理政策法规体系 刘赛梯健全和完善无线电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是新时期无线电管理工作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本文通过研究分析新形势下无线电管理面临的多样化任务,对健全和完善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浅述一些思考性建议。一、新形势下无线电管理工作任务呈现多样化态势进入新世纪以来的科技发展,使无线电应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新技术、新应用的纷繁涌现扩大了原有无线电业务的覆盖网络,无线电设备使用数量高速上升,全社会的无线电用频需求越来越大,频谱的使用范围从较单一的通信部门向工农业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服务行业、国防建设等各个领域扩展,并在全社会迅速普及,新情况
2、、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使新形势下无线电管理工作任务呈现多样化态势。(一)不断增多的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一是重大活动的保障。组织实施各类重大活动时,须动用各种保障力量,包括对无线电频谱使用需求提供协调性的安全保障。二是突发事件的保障。突发事件一般不可预知或难以准确预测其发生,包括恐怖袭击、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无线电干扰等情况,时间紧、任务急、地区信息不明、频谱使用情况不明、可用资源少、支持有限、无准备时间,故要求果断决策、尽快行动,灵活应急处置、提供及时的无线电频谱安全保障。三是常态化的保障。如民航、铁路、水上、防空、防火、救助等各部门无线电专用频率的保障;防范和打击无线电作弊行为,提供考
3、试公平性保障;各国首脑来华访问期间的频率协调和保障;(二)日益突出的频谱资源供需矛盾。当前,公众移动通信向 3G、4G 加速演进,宽带无线接入技术应用步伐加快, “两化”深度融合,三网融合及物联网发展务实推进;无线电技术与应用在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的迅速渗透促使频谱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而全社会的无线电法制观念淡薄,导致非法占用频率资源、擅自设置使用台站、违法销售使用对讲机的情况仍较严重。规范无线电台站管理、协调满足用频需求,以妥善解决供需矛盾,是无线电管理需要完成的一项重大任务。(三)日益复杂的空中电磁环境。从客观上看,大量无线电台站星罗棋布地设置在省内各区域,使得全省电磁环境变得格外复杂;从
4、主观上看,一些企业或个人因对无线电管理的政策法规不熟悉,守法意识不强,滥用频率、乱设台站、随意加大发射功率等违法违规现象频繁出现,形成了对空中电波秩序的严重干扰,轻则影响合法无线电用户的正常使用,重则关系到铁路、民航、工业等行业的生产安全。因此,无线电管理要继续完成传统任务加大对重要地域、重要航路、重要频段的无线电监测力度,及时消除干扰隐患,有效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净化电磁环境。(四)配合支援国防建设面临新的任务。国防建设的科技水平步步登高,因此无线电管理为国防建设服务这项传统任务也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要负责与军队电磁频谱管理部门协调频率使用和台站设置,还要保护军事装备用频的正常
5、使用,协助查处军队设备所受无线电干扰,参与配合完成各类军事演习、军事行动及特殊监测任务等。二、适应多样化任务需求健全无线电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全省现有的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滞后,突出表现在管理政策尚不周全、立法内容不够具体细致、与行政许可法不相适应、行政处罚力度过低、对无线电生产销售市场的监管缺失等方面。为了适应多样化任务的新挑战,应以一个全新的视野和更高的标准来健全省无线电管理政策法规体系。(一)制定全面规范的无线电管理条例。要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的基本方针与原则,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的发布实施,结合地方实际,明确省无线电管理部门的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能,对辖区内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管理、
6、无线电频率的指配和使用管理、无线电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和进出口、非无线电设备辐射无线电波的管理、科学设备和医学设备无线电功能的监督管理、军队和地方的电磁频谱协调、城市规划工作中无线电监测台站和无线电发射及接收台的周边环境保护、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各类无线电保障、省际边界无线电管理协调等任务细化,制定全面规范的无线电管理条例。可在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中涵盖无线电安全保障,增加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维护考试公平等任务的条款,为各类无线电保障工作提供有效的法规依据。而且需要在条例中增加附则,对“无线电频率指配” 、 “无线电台站呼号” 、 “无线电发射设备” 、 “无线电干扰” 、 “有害干扰”等专业术语予
7、以详细解释,促使社会大众广泛接受无线电管理政策法规的普及。(二)制定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政策文件。同时,为推进国家管制规定与省条例的贯彻落实,省无委办还应制定出台无线电频率台站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 无线电频率台站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 、 无线电台操作资格管理办法 、 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 无线电监测规范 、 无线电干扰查处程序等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与工作程序,健全以国家规定和省条例为主线,涵盖无线电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监管的无线电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框架,为全省无线电管理奠定科学化的法制基础。(三)完善重点业务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则。在无线电台站管理方面,制定固定无线电台站的布
8、局规划细则,并拟定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管理的政府性规章及广播电视台管理规定,促进无线电台站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而且要建立健全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备案制度,以便于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市场流向做到心中有数,减小查找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及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单位和个人的难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在无线电频率管理方面,应制定全省超短波频段使用规划,各市州复用规划及模数转换过渡期用频规划,督促频率占用费的严格征缴;还要建立铁路、民用航空、气象、电力、广播电视等专用频率使用调研备案制度,利于健全无线电频率保护长效机制;而且需建立起多层次、便捷的地域间频率协调机制,促进与周边省区无线电管理的交界合作。在电磁环境
9、保护方面,应制定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规划和监督检查办法,划定保护区,杜绝电波污染,净化电磁环境;细化电磁环境测试规则、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查规则,督促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具体落实到位。在服务国防建设方面,需拟定支援国防建设的配套工作制度,保证扎实完成和军队电磁频谱管理部门频率使用及台站设置的协调工作、对军事正常用频的保护工作及对各类军演军事行动的配合工作。(四)建立无线电管理联合执法的协调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是维护无线电法规制度尊严、树立行政管理威信的有效手段。因此,需和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商,共同拟定有利于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的配套性制度,与公安部门协商拟定联合行政执法的行为规则,与城市规划部
10、门协商拟定无线电台站布局规划及设置许可的管理规定,与环保部门协商拟定辐射性无线电波的处理规则,健全行政执法协同责任制。同时应建立与安全生产监督、铁路、民航空管、广播电视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以保证无线电通信安全职责的有效履行。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争取获得有效威慑各类无线电违法违规行为的效果。(五)加强无线电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全省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是代表政府履行无线电管理职能的行政管理机构。因此,需调整理顺并加强省和市州两级机构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并在各县级政府成立无线电管理小组,配备相应的无线电管理专兼职人员,协助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为基层无线电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建立健全省、市(州) 、县(市、区)三级无线电行政管理机制,有利于创新管理体制,适应无线电管理工作新形势,推进省内无线电管理政策法规的全面落实。“无规矩无以成方圆” 。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工作需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管好频率、管好台站、管好秩序、保障安全”的要求,确立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的工作思路,健全完善全省无线电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引导社会公众和各行各业强化“依法用频、合规设台”的意识,圆满完成无线电管理多样化任务,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作者单位:怀化市无线电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