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条件(试用稿)根据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韶学院2017148 号)及 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的内容,结题验收结果分同意结项、暂缓结项、验收不通过三类,其中同意结项分合格结项、良好结项、优秀结项三个等级。一、合格结项条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同意结题(合格结项) 。1、提交了完整的结项材料(包括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总结报告、项目成果清单、项目支出清单及相关支撑材料);2、经费使用符合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韶学院201714
2、8 号)的要求;3、按申报表填写内容以及合同书的承诺。其中省级和国家级项目结项要求:省级项目要求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一篇论文或相当的授权专利等成果;国家级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一篇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两篇论文或相当的授权专利等成果。学术论文参照学校有关科研论文管理规定认定,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学生)署名为第一或第二作者的该项目成果,标注“国家级(或省级或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署名第一单位必须是韶关学院,相关项目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二、良好结项条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满足合格结项条件,同时所提交的项目材料清晰、规范,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为良好结
3、项。1、项目成果有特色,创新性强,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经济或社会效益;2、项目获奖(针对该项目是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分别要求获学校认可的校级、省级、国家级奖励) ;3、项目成果有学术论文、专利、获奖、创新性产品、开发的软件或系统、软件著作权等中的两个及以上;4、项目论文超出了申报表填写内容、合同书的承诺以及项目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三、优秀结项条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满足良好结项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为优秀结项。1、校级项目发表了学术论文;2、省级项目发表了 2 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在科技及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了论文;3、国家级项目发表了 3 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发表了 2 篇学术论文而
4、其中有 1 篇论文发表在科技及以上核心期刊上;4、项目成果有学术论文、创新性产品、开发的软件或系统、软件著作权等中的两个及以上,且产品、开发的软件或系统获专利,项目成果有特色,创新性强,有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注:1、有用稿通知也可以,但需要提供盖章的论文录用通知、论文清样或投稿论文等,收取了版面费的还要提供版面费的有效票据;2、各二级学院按照项目结题评审条件,对拟结项目进行评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 种情况,给出二级学院评审结论;3、学校聘请专家对所有拟结项目进行评审,其中国家级项目、创业训练类项目、创业实践类项目以及拟优秀结项的项目将要进行现场答辩(每一答辩项目 1-3 位同学参加) ;4、对满足优秀结项条件的项目只有答辩通过后才为优秀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