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压力管道或气瓶)使用登记服务指南(按单位办理)一、事项名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压力管道或气瓶)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 号公布)三、受理地点及办理地点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管科(莒县疾控中心综合楼六楼、莒县北坛东路与青岛路交汇处东侧)。四、办理条件所有拥用特种设备(压力管道或气瓶)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五、申请材料1.使用登记表(电子版);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 1份);3.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原件、复印件各 1 份);4.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或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六、基本流程1提交申请材料(可以通过网上提交或现场提交)并受理2审查办结,现场领取办理结果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办理时限材料齐全 15 个工作日。九、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管科(莒县疾控中心综合楼六楼、莒县北坛东路与青岛路交汇处东侧)。(二)电话咨询:0633-6207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