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进大学生见习期管理办法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为使集团新进大学生尽快适应环境、进入工作状态,全面发挥岗位应有的价值, 特制订本制度。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凡为集团招聘的应届大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管理均按本办法执行。第三章 释义第三条 见习期:指集团新招收的应届毕业生设立的岗位适应期和培养期,在此期间公司对新进大学生进行系统的工作安排和培训,使他们在经历见习期后能胜任岗位工作,并可以通过见习期考核选拔优秀的干部。新进大学生见习期一般为6个月。第四条 见习期导师:指在见习期间指定专门人员作为见习期导师,负责新进大学生的工作辅导、培训、考核、反馈等各项工作,帮助新进大学生见习期考核顺利通过是导师职责之一。见习期导师分为专业导师和管理导师,一般由新进大学生直接上级或部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分别担任。第四章 权责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一)新进大学生见习期管理制度的制订与实施(二)新进大学生入司引导(三)确定见习期导师并组织签订见习期导师协议(四)见习期间的跟踪与反馈(五)组织进行见习期导师与见习生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