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制度为了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有限实施,规范其编制、审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公司的技术负责人以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级编制的具体内容,编制和审批的时限、权限等作出具体规定。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有针对工程危险源而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进行制订。对工程中各种危险源,要制定出具体的防护措施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根据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按方案涉及内容,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计划、设备、材料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职能部门盖章。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准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需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