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该表是由国家语委和国家教委(今国家教育部)和广电部于1985年12月发布的。到目前为止,它是关于异读词读音规范的最新的法定标准,是我们规范异读字读音的主要依据。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着眼于普通话词语的一些异读现象来审定读音,继承了1963年发布的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的成果,重新审订了某些读音。 一、本表所审,主要是普通话有异读的词和有异读的作为“语素”的字。不列出多音多义字的全部读音和全部义项,与字典、词典形式不同,例如:“和”字有多种义项和读音,而本表仅列出原有异读的八条词语,分列于h和huo两种读音之下(有多种读音,较常见的在前。下同);其余无异读的音、义均不涉及。二、在字后注明“统读”的,表示此字不论用于任何词语中只读一音(轻声变读不受此限),本表不再举出词例。例如:“阀”字注明“f(统读)”,原表“军阀”、“学阀”、“财阀”条和原表所无的“阀门”等词均不再举。 三、在字后不注“统读”的,表示此字有几种读音,本表只审订其中有异读的词语的读音。例如“艾”字本有i和y两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