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陕西省再生育审批表姓 名 民 族 身份证号婚 姻状 况子女数(含收养)结 婚日 期户籍地 现 居住 地女方工 作单 位联 系电 话姓 名 民 族 身份证号婚 姻状 况子女数(含收养)工 作单 位男方户籍地 现居住地子女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 庭现 有子 女 子女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申请理由 本人符合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条第 款。现申请再生育一胎子女。表格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法律责任。 夫 夫妻双方签名: 年 月 日 女方所在单位或村 (居)委员会意 见(公章)经办人 年 月 日电话: 男方所在单位或村 (居)委员会意 见(公章)经办人 年 月 日电话:乡(镇、街办)
2、审 核意 见(公章)经办人 年 月 日电话: 县(区)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意见(公章)审批人: 年 月 日电话:安排生育年度再生育证编号发 证日 期2填 表 须 知一、申请人填写须知1.婚姻状况指初婚、离异后再婚、丧偶后再婚;2.结婚时间指申请再生育夫妻结婚登记时间; 3.子女数指申请人一方已现有子女(含抱养) 数;4.申请人应提供夫妻及家庭子女合照 2 寸照片 1 张(横版)再生育证使用,并出示申请人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相关婚育证明。二、审核单位须知1.区县计生部门、镇(街道)计生办,申请人所在村(单位、社区)委会。要认真审核申请
3、人的婚育情况并如实填写审核意见,如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材料有疑义的,可主动核查询问。由村(单位、社区)委会审核盖章后报受理方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报区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县、 乡、村三级相关人员各负其责,责任到人。2.申请人在审批方所在地村(单位、社区)委会领取再生育审批表,提交申请,由村计生专干代为办理。配偶方须持此表在本人所在地村(单位、社区)委会审核盖章。3.再生育证号码由区县级计生部门统一编号。 再生育证编号为十位码,第一至第二位为市级区划代码,第三至第四位为县级区划代码,第五至第六位为年度码,第七至十位为发放顺序码。4.审批依据:省人大新修订颁布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5.再生育审批表一式三份。由负责审批的县(市、区)所在地的县、乡、村各保存一份。